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6月27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博汇股份(维权)提问:请问:1、重芳烃、重芳烃衍生品、石脑油三种物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编码分别是多少。2、重芳烃、重芳烃衍生品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是否属于税目的调整。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重芳烃与重芳烃衍生品均不符合石脑油范畴,不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成品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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