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5月31日消息,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31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警示主要涉及到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相关责任人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财务总监袁建军、董事会秘书徐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态将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股市回暖,抄底炒股先开户!智能定投、条件单、个股雷达……送给你>>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