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2月31日 03:0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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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4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科”)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与议案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志华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调整事项已履行了规定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工大高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5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

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并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8.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8.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0.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号)。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已于2023年6月召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云服务的业务支撑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结合当时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考虑到原有办公用地、车间较为紧缺等因素,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定为新建厂房,并将实施地点设在“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侯店路与龙河口路交口东南角地块”。但自2021年6月公司上市至2023年9月,上述地块土地基础建设工作一直未完成,未达到启动施工建设的条件。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于2023年9月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并于2023年12月底启动开工建设。

与此同时,随着相关产业政策的不断推出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内主要公司也纷纷扩大生产规模、加快研发速度,行业竞争愈加激烈。在此背景下,随着下游客户对于产品需求层次的不断提升,产品升级需求和对交付速度的要求亦日益增强,公司亟需将既有的研发优势转化为销售优势。为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适应行业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因前述土地建设相关工作受阻,且公司尚需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数字化生产车间及后续产业化生产,公司决定将前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即对现有车间进行数字化改造并对办公场所重新进行统筹规划和改造,实现充分利用及紧凑布局,优先满足募投项目场所需求,以消除工程建设期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实施地点亦相应变更为公司现有经营场所所在地“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习友路1682号”,同时相应调减原募投项目中涉及的建设工程费用。

此外,公司于2021年6月上市,募投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距今已有一定时间,设备选型及配套软件系根据当时技术条件与市场需求所确定。因此,公司对募投项目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了统筹梳理,删减了“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的“3米法半波电暗室(含设备)”和“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暗室”等设备。上述设备删减后,公司相应的测试需求可通过委外方式满足。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1、变更实施方式:“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

2、变更实施地点:前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变更为“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习友路1682号”;

3、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1)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公司“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6,350.35万元调整为4,208.35万元,调减2,142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5,100.00万元调整为3,743.45万元,调减1,356.55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5,000.00万元调整为2,713.95万元,调减2,286.05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预计将产生5,784.60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拟将该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并在募投项目结项后按规定进行使用安排。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综合当前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科技竞争等因素,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调整后,公司将调减项目建设工程费用,优化设备投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仅涉及前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地点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并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调整事项已履行了规定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6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261,480股,已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归属股份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12月27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7,363,120股增至87,624,600股,注册资本由87,363,120元增至87,624,600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7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工大高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5日

至2025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工大高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预约登记

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月14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hmh@gocom.cn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以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以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投票表决,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3、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5256600

邮箱:hmh@gocom.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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