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4-037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4年12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4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监事霍雨霞、柳立明、王明恒、梁翠霞、罗明方、谢卫华、刘显旺共7人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所属大唐华银阳江发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9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本部A409会议室(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刘学东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长刘学东、董事吴利民、郭红、独立董事彭建刚、谢里、王庆文、刘志斌出席会议,董事谭元章、荣晓杰、陈志杰、苗世昌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会主席霍雨霞、监事柳立明、王明恒、罗明方、谢卫华、刘显旺出席会议,监事梁翠霞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公司总经理吴利民、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康永军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8,793,971股)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献、阳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4-036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8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刘学东、吴利民、谭元章、荣晓杰、陈志杰、郭红、彭建刚、谢里、刘志斌、王庆文、苗世昌共11人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所属大唐华银阳江发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4-038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大唐华银阳江发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按照国家政策和部分发电前期项目推进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经测试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在广东省阳江市开展大唐华银阳江“上大压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阳江项目”)前期工作,拟建设两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18号《关于公司与阳江市人民政府签署〈大唐华银阳江燃煤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12年,该项目列入广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2012年10月12日,广东省发改委以粤发改能电〔2012〕934号文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作为沿海优质百万煤电厂址,属于发展战略储备资源,公司一直积极跟踪项目推进情况。近期,广东省发改委出具关于阳江项目复函,指出“十四五以来,国家要求新建煤电项目不选新址,主要采取现有厂址扩建方式。目前大唐华银阳江项目暂不具备纳规建设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大唐华银阳江项目“十四五”纳入规划建设情况,故在2024年计提该项前期费用减值准备4,452.63万元,并根据后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4,452.63万元,预计将减少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2.6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2024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计提减值准备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大唐华银阳江发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监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大唐华银阳江发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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