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9.8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12月4日披露了本次回购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70%,最高成交价为19.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11,1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副总经理任倩倩女士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上述减持系任倩倩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独立决定,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前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5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步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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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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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依格、陈璐瑶;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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