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法律监督的必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今年以来,恩平市人民检察院聚焦监督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三周年,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监督优势,创新运用数字检察,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溯源治理,依法办理非法收集、出售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件,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
多维度守护公民个人信息
强化数字赋能
规范政务信息公开
通过关键词搜索5万余条涉个人信息政务公示信息,发现行政机关未采取脱敏、去标识等安全技术措施将公民敏感个人信息对外公开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在15日内整改回复。
检察融合履职
严厉打击个信侵权
强化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衔接协作,从线索发现与移送、公益损害认定、协同办案追究多重责任等入手,推动形成协调联动的整体工作格局。
如刘某姐弟二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借助刑事检察部门力量,要求公安机关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证据一并收集,最终对刘某二人在网上非法买卖、出售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刘某二人在国家级媒体赔礼道歉,并按照获利金额赔偿公益损害责任6630元获法院判决支持。
强化源头防控
完善个信处理规则
针对行政机关采取脱敏、去标识等安全技术措施规则不一致,存在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隐患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系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拟定统一的个人信息加密、去标识化处理规则。
推动在全市印发《关于做好政务公开中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有关通知》,全面排查消除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共计排查整改问题信息193条。
下一步,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聚焦民生难点痛点,持续能动履职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网络数据信息安全的新期待。
来源:恩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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