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 ST广物 公告编号:2024-10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
及审计费用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信”)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审计服务需求,公司已履行选聘程序。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育岐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珊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近三年累计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2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审计费用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审核费用为1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本期审计费用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选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选聘工作符合法规的要求,大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需求,审计费用公允、合理。同意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4-09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刘栋先生主持,董事长、总经理刘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建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现场出席会议,董事赵强先生、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刘文琴女士视频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孙慧女士委托刘文琴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强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苏坤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苏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苏坤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苏坤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后附),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李琛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证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4日
李琛,女,汉族,199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曾任职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4-10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勇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减资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周亚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4-10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5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4年11月26日、27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27日上午10:00至19:00(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证券部
邮编:8300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991-6602888
传真:0991-6603888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4-10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蜀信”)拟对控股子公司新疆御景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景中天”)、新疆汇润兴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润兴疆”)减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本次御景中天拟减资25,000万元,注册资本由45,000万元变为20,000万元;汇润兴疆拟减资25,000万元,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变为25,000万元,减资后上述公司仍为四川蜀信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与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信邦”)、新疆万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财投资”)均属于受同一法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强已回避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减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御景中天、汇润兴疆股东会审议。
●截至目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不含本次)。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减资事项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后正式完成。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减资公司御景中天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蜀信持有其股份的比例为70%,关联方广汇信邦持有其股份的比例为30%;拟减资公司汇润兴疆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蜀信持有其股份的比例为60%,关联方万财投资持有其股份的比例为40%。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鉴于御景中天、汇润兴疆已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陆续竣工并基本销售完毕,且公司承诺未来将不会新增其他以商品房销售为主的住宅地产开发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御景中天和汇润兴疆减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本次御景中天拟减资25,000万元,注册资本由45,000万元变为20,000万元;汇润兴疆拟减资25,000万元,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变为25,000万元,减资后上述公司仍为四川蜀信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三)本次交易生效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强已回避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减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御景中天、汇润兴疆股东会审议。
截至目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不含本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及四川蜀信与广汇信邦、万财投资均属于受同一法人广汇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52431327N
成立时间:2010年4月26日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16号广汇凤凰城小区2栋1层
法定代表人:刘华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为准):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建材、百货的销售;投资咨询;销售策划。
关联方二:新疆万财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26985283L
成立时间:2001年5月24日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苏州路广汇美居物流园K座负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83,807.7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暖服务;证券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
(三)独立性说明
公司及四川蜀信与万财投资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及债券债务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公司及四川蜀信与广汇信邦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存在业务、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广汇信邦、万财投资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正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一:新疆御景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类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减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2MA78171X8C
成立时间:2018年7月3日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栋八层1室
法定代表人:崔瑞丽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御景中天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股东认缴出资额及比例:
■
标的二:新疆汇润兴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类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减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85MM98G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9日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苏州东街377号美居物流园H座4层60号
法定代表人:崔瑞丽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汇润兴疆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股东认缴出资额及比例: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御景中天、汇润兴疆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御景中天和汇润兴疆将注册资本金按比例退回全体股东。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定价明确、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事项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本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能够进一步聚焦核心资源于能源物流主业发展,增强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及持续经营能力,将对公司能源物流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减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强已回避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减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御景中天、汇润兴疆股东会审议。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减资是基于其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减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聚焦能源物流主业发展,增强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及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减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减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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