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7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在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孙晓蔷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龙旭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冷宏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龙旭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冷宏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出,并于2024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在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战丽娜女士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近日,战丽娜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战丽娜女士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鉴于战丽娜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战丽娜女士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龙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拟选举龙旭东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龙旭东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
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龙旭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龙旭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职,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龙旭东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273股,龙旭东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龙旭东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龙旭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提名冷宏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聘任冷宏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选冷宏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龙旭东先生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冷宏俊,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合肥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学士学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硕士学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COO。曾任公司战略顾问;愿景明德(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SH603956)副总经理;北京威派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商业咨询服务部顾问经理、战略及销售运营部高级经理、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北京环亚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中心副总经理。
冷宏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冷宏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并拟选举为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辞任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战丽娜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战丽娜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战丽娜女士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鉴于战丽娜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战丽娜女士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非职工代表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战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战丽娜女士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战丽娜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战丽娜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并选举监事会主席情况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对符合条件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在征求其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龙旭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拟选举龙旭东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龙旭东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战丽娜女士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8日
龙旭东,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动力系压缩机专业学士学位。现任南京鸿合人工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风起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鸿合图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北京鸿合科技公司深圳分公司(已注销)经理、销售员;北京鸿合科技公司(已注销)广州办事处销售员;北京第一通用机械厂压缩机研究所设计员。
龙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273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龙旭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基本信息如下: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期变动情况不超过20%。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意见专业、独立、客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天职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公司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聘任无异议。鉴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4、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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