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61
转债代码:111017 转债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蓝天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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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9月1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蓝天转债”(转债代码:111017)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9月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9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的《蓝天燃气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蓝天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4年9月1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蓝天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蓝天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9月10日(含2024年9月10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396-3829259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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