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检察:公益诉讼筑牢防汛“安全堤”

龙湖检察:公益诉讼筑牢防汛“安全堤”
2024年08月15日 19:10 广东检察

自4月份入汛以来,龙湖区检察院闻“汛”而动,积极组织开展汛期巡河工作,通过“无人机指挥调度+实地踏查”双巡查模式,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就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落实整改,切实保障汛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无人机图:新津河下埔桥闸水利管理处附近河道右岸河堤内)
(无人机图:新津河下埔桥闸水利管理处附近河道右岸河堤内)(无人机图:新津河下埔桥闸水利管理处附近河道右岸河堤内)

经走访发现,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下埔桥闸水利管理处附近河道右岸的河堤内存在一砂土堆放场,场内有违章构筑物及多架砂土传输带,大量砂土露天堆放在堤坝内岸,存在妨碍行洪的安全隐患,危及沿河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且对新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污染隐患,危害生态环境以及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整改前

针对上述问题,龙湖区检察院依法督促河道主管机关、属地街道办事处履行河道管理职责,要求及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并跟进监督清除阻水障碍物,保障行洪通畅,并以点带面做好新津河“四乱”整治工作。相关行政机关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问题整改,整改期间,龙湖区检察院也派员跟进监督拆除情况。经多方共同努力,上述在河道堆放的砂土、违章构筑物以及多架砂土传输带均被依法清理,行洪隐患得以排除。

整改后

整改后

近年来,龙湖区检察院坚持把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聚焦妨碍河道行洪安全、河道生态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制度,依法推动妨碍河道行洪安全、河道生态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下来,龙湖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能动履职,与行政机关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筑牢防汛安全堤坝,守护水域生态环境,守住防洪安全底线,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龙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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