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公告编号:2024-020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魏辉与独立董事单忠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陆正海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庄绍英、总经理李治斌、财务总监姜道林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翟春雪、周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出具的《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24-021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下午在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杨晓华主持。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选举杨晓华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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