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28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4 股票简称:益民集团 编号: 临2024-16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鲍帅、张正华、汤雯、王昊、祝萧栋五人,鲍帅同志主持会议,会议一致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鲍帅同志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4 证券简称:益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4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上海市淮海中路809号甲二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敏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明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海锋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公司经济工作目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 1,054,027,073 股计,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7,918,460.24元。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各项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通过,其中议案6、7、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龙律师、张博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24 股票简称:益民集团 编号:临2024-15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张敏、孙骏、胡懿、孙怡宁、陆军荣、官峰、陈娟玲。张敏同志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选举张敏同志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各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张 敏、孙怡宁、陈娟玲;主任委员:张 敏

2、审计委员会

委员:官 峰、陆军荣、孙怡宁;主任委员:官 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陈娟玲、陆军荣、孙 骏;主任委员: 陈娟玲

4、提名委员会

委员:陆军荣、官 峰、胡 懿;主任委员:陆军荣

三、聘任孙骏同志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朱明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四、聘任骆宝树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薛白同志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第三、四项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公司在未聘任总经理期间,授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孙骏同志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总经理为止。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8日

附:孙骏同志、朱明同志、骆宝树同志、薛白同志简历如下

孙骏,男,1978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上海卢烟糖酒食品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市第二百货商店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二百永新有限公司总经理,设季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朱明,男,197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骆宝树,男,1978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本公司投资研发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等职,2011年4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研发部部长、投资副总监。

薛白,女,198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机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计,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专员、主管,战略投资部(数字化转型部)主管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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