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
2024年06月28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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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5月23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动力”“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1.关于公司经营业绩与毛利率变动。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5.86 亿元、57.67 亿元、54.04 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7 亿元、0.04 亿元、-0.77 亿元,公司业绩逐年下滑。销售毛利率由2021年的 10.21%降至 2023 年的 6.67%,其中大陆地区由 8.45%降至3.73%,其他地区由17.84%降至16.18%,公司境内外业务销售毛利率存在显著差异。请公司:(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竞争格局、公司业务模式、收入成本具体构成、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可比公司情况一致;(2)结合原材料成本、主要产品价格变动、下游客户订单需求等情况,量化分析公司销售毛利率整体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可比公司情况一致;(3)补充说明境内外销售的具体差异,包括产品结构、业务模式、成本构成、经营环境等,说明公司境内外销售毛利率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竞争格局、公司业务模式、收入成本具体构成、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可比公司情况一致。

(一)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东安动力拥有自然吸气、增压直喷和新能源增程动力三大发动机产品平台以及手动变速器、自动变速器和DHT三大变速器产品平台,致力于为高端乘用车、轻型和中型商用车、新能源汽车等提供发动机、变速器及动力总成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整车厂销售,业务模式基本为与整车厂的特定车型配套。整车厂在意向采购公司某种产品时,需要公司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针对特定车型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定制化改进,一旦双方确定配套关系,该产品的销量变动主要与该型号整车的市场销量相关。近三年公司的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

公司将发动机和变速器组合销售时,通称为动力总成产品,其中汽油发动机动力总成为发动机带变速器总成,新能源产品动力总成产品带电机和电机控制器等。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动力总成、发动机、变速器等产品分类,具体收入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2022年度及2021年度,动力总成和发动机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6.35%、76.88%和83.94%,为公司主力产品。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下降6.29%,2022年较上一度下降12.43%,下降影响因素如下:

(1)行业状况

2021至2023年,国内汽车行业在中央稳定经济政策、中央和地方促消费政策、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汽车企业营销活动、新车型大量上市的共同拉动下,销量实现了稳定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整体增速为14.37%。受新能源车的加速渗透,汽油发动机销量增加了138万台,仅实现了4.89%增长,且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升高,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由13.4%提升到31.6%,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传统燃油汽车的市场份额;二是各大车企为了抢占汽车消费市场展开了多轮价格战,进一步挤压了汽车部件供应商的利润空间,导致商用车发动机市场竞争、技术竞争、价格竞争日益激烈;三是汽油机销量的增长主要来自于车厂自配,主要为奇瑞汽车(增加93万台,增长1.2倍)、比亚迪(增加91万台,增长2.2倍),其主要产品为混动车型或出口。

受汽车新能源转型影响,传统的汽油机市场在下降, 2021-2023年五家企业的发动机销量如下:

单位:台,%

注:五家独立汽油发动机企业分别为东安动力(含东安汽发)、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航天三菱)、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五菱柳机)、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小康动力,含重庆渝安淮海动力有限公司)、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绵阳新晨);上述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产销快讯。

2023年与2021年销量相比,除绵阳新晨因与理想汽车合作,增程器销售增加外,五菱柳机基本持平,其他企业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534,574.73万元,较2022年下降6.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匹配的乘用车业务下降,尤其是重庆理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想汽车“)使用其合资公司绵阳新晨的产品,不再使用公司产品,另外,由于公司发动机产品配套长安汽车的大排量车型终端销量疲软,长安汽车的D系列发动机采购量也有一定幅度下降。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571,374.55万元,较2021年下降12.73%,除受汽车新能源转型影响外,主要是商用车市场景气度转弱导致。2022年,随着国六排放标准全面实行和轻卡标准化法规的实施,商用车市场表现低迷,处于低位徘徊态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万辆和3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1.2%。由于2021年上半年之前,货车受环保政策拉动,企业抢抓排放标准切换机遇,出现一轮较长时间的购车高峰,造成2022年商用车换购需求动力不足。加之2022上半年,基建启动较慢,建设速度不及预期,货车产销同比降幅较大。

(2)客户变化情况

公司客户主要为整车厂,近三年前五大客户以及销售情况如下:

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

2022年度前五大客户

2021年前五大客户

2023年前五大客户与2022年相比,主要是理想汽车自2022年11月使用其合资公司发动机,旗下理想one车型停产,其他车型不再搭载公司增程式发动机,2022年度,来自于理想汽车的销售交易收入为81,008.34万元,占当年收入比例为14.18%,合作终止导致2023年度收入大幅下降;新增客户TTLC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TTLC”),主要是公司出口业务变更模式导致,由原来先通过宁波伊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再由TTLC出口,2023年部分海外地区业务变更为TTLC直接代理出口。

2022年与2021年相比,出口贸易商宁波伊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入前五大,主要是公司在2022年度出口业务增长所致;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主力车型调整,调整后车型星卡使用其他公司发动机,因此东安动力市场份额减少。

2.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变动分析

2023年、2022年及2021年公司各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708.59万元、368.36万元和4,703.76万元,2023年较2022年大幅下降,2022年较2021年下降比例为92.17%。同比下降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因素:

(1)营业收入下滑

2023年度,一方面,由于理想汽车开始使用其合资公司的发动机,自2022年11月起停止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2023年来自于理想汽车的发动机产品收入为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008.34万元;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发动机产品配套长安汽车的大排量车型终端销量疲软,源自于长安汽车的发动机产品收入金额为77,24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4,908.20万元。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6.44%。

2022年度,受商用车市场景气度转弱影响,叠加乘用车市场新能源汽车对传统汽车的冲击,公司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12.43%。

综上,受制于行业发展和客户结构变化等因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有所下滑,人工、折旧摊销等成本相对刚性,导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随之降低。

(2)毛利率下降

2023年、2022年及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13%、8.89%和9.82%,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内商用车领域,下游商用整车厂商产销量减少直接影响公司发动机销量及收入,导致规模效应有所减弱,毛利率相应降低。具体变化情况分析详见本问题回复第二项关于销售毛利率整体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部分。

(二)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

近三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及变动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2年下降6.71%,主要系发动机产品配套长安汽车的大排量车型终端销量疲软,导致发动机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以及理想汽车自2022年11月起停止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蓝黛科技一致,与中马传动万里扬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分析如下:中马传动2023年度营业收入金额同比增加,系产品销售结构有所调整,出口产品销售量增加所致;万里扬2023年度营业收入金额同比增加,主要为客户奇瑞汽车的整车销量特别是海外出口销量大幅增长,有力带动了万里扬为其配套的乘用车CVT自动变速器销量增加,推动了乘用车变速器业务收入增长。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有所下滑,同行业公司除赛力斯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增长外,其他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公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赛力斯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较为明显,主要系整车业务中新能源汽车(AITO问界M5和M7)销量大幅增加所致。

2.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2023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2022年大幅下降,由2022年度的386.36万降至亏损-7,708.59万元,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蓝黛科技和赛力斯相符,与云内动力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为负值,与其他可比公司存在的差异原因分析如下:中马传动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归因于产品销售结构有所调整,出口产品销售量上升,出口产品的毛利率较高,另外,2023年原材料采购价格较2022年有所下降,致使利润水平得以提升。万里扬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一是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二是销售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较强的产品销量比例提高;三是万里扬全面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

2022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年下降92.17%,受制于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汽车行业下行及整车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面临较大的挑战和压力,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行趋势与可比公司中马传动、云内动力和赛力斯一致。2022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存在的差异原因分析如下:万里扬2022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万里扬2021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4,445.07万元;蓝黛科技2022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小幅上涨,主要系客户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转型升级,高附加值新品占比提升,动力传动业务经营业绩同比增幅明显。

综上,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均呈现下降趋势。受制于下游汽车行业下行及整车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面临较大的挑战和压力。此外,由于主营产品、客户结构、经营特点等方面存在差异,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原因不尽相同。总体来看,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合理,与同行业公司变化趋势大致相同。

二、结合原材料成本、主要产品价格变动、下游客户订单需求等情况,量化分析公司销售毛利率整体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可比公司情况一致

公司近三年销售毛利率及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一)动力总成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至2023年,公司各年动力总成毛利率分别为11.65%、10.40%和8.33%,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动力总成毛利率下降主要受行业发展、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动力总成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1.2023年动力总成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受产品结构影响

2023年动力总成毛利率下降至8.33%,较上年下降2.07个百分点,主要系部分毛利率较低产品占当期收入的比例较高,如新配套福田汽车祥菱M和祥菱V等车型的N20高排量发动机正处在量产初期阶段,配套车型系列较多,规模效应有所减弱,单个车型的原材料采购规模较小,人工熟练度较低,致使2023年动力总成单位原材料成本和单位人工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3.21%和2.17%。

2.2022年动力总成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受行业发展影响

2022年公司动力总成毛利率同比上年下降1.25个百分点,主要系单位售价较上年上浮0.67%,而同期单位成本较上年上涨2.10%所致。2022年单位成本增加主要受行业发展影响,公司动力总成产品销量同比下降24.83%,规模效应有所减弱,单位固定成本较高,2022年动力总成单位人工成本和单位制造费用及辅助生产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1.72%和9.81%。

公司动力总成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内商用车领域,下游商用整车厂商产销量增减变化直接影响公司发动机销量及收入。2022年随着国六排放标准全面实行和轻卡标准化法规的实施,商用车市场表现低迷,处于低位徘徊态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万辆和3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1.2%。由于2021年上半年之前,货车受环保政策拉动,企业抢抓排放标准切换机遇,出现一轮较长时间的购车高峰,造成2022年商用车换购需求动力不足。加之2022上半年,基建启动较慢,建设速度不及预期,货车产销同比降幅较大。

就公司客户自身市场供需情况而言,2022年动力总成业务主要客户长安汽车和福田汽车相关配套车型产销量均有所下降。长安汽车未披露商用车产销数据,根据福田汽车公告的2022年12月份各产品产销数据快报,福田汽车2022年商用车产销量分别为471,902辆和510,148辆,同比2021年分别下降33.86%和31.70%。

此外,公司动力总成产品2022年单位原材料成本同比2021年小幅上升0.95%,亦是影响毛利率下降的因素之一。

(二)发动机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至2023年,公司发动机毛利率分别为9.08%、7.89%和4.82%,呈现下降趋势。公司发动机毛利率主要受单位价格和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公司发动机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发动机毛利率下降至4.82%,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新开拓的零跑汽车、合众汽车等车企正处在量产初期阶段,原材料采购批量小、价格略高,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二是毛利率较低的D系列和4G9发动机产品收入占比较2022年有所上升,拉低了发动机产品整体毛利率;三是发动机产品配套长安汽车的大排量车型终端销量疲软,源自于长安汽车的发动机产品收入较上年减少,人工和折旧摊销等相对固定的成本无法摊薄,毛利率相应拉低。

公司发动机毛利率2022年较上年下降1.19个百分点,主要是单位售价较上年下降9.72%,而同期单位成本下降幅度略小于单位售价变动所致。具体原因为:第一,长安汽车和台湾中华(指台湾地区的中华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台湾中华”)等客户发动机产品价格因年度例行降价而有所下降;第二,单价较低且毛利率较低的增程式发动机产品收入占比相对上年有所增加,从而拉低了发动机产品整体毛利率。

(三)变速器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近三年变速器毛利率分别为6.98%、10.00%和2.36%,呈现先升后降趋势。公司变速器毛利率主要受规模效应(产销数量)和单位价格等因素影响。变速器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变速器毛利率下降至2.36%,主要系公司变速器的中东地区客户,因竞争者的不断涌入,导致市场竞争愈发加剧,公司拟通过战略性降价以稳定市场占有率,实现与该等客户的长期协同和车型配套关系。

2021年到2022年,公司变速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6.98%和10.00%,保持增长,主要系2022年变速器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7.27%,降幅大于单位售价变动所致。2021年变速器产销数量较少,规模效应尚未形成,毛利率相对较低。2022年,随着变速器产销数量规模的增加,原材料议价能力以及产能利用率大幅提高,使得原材料、人工和折旧摊销等单位成本被摊薄。

(四)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如上表数据所示,同行业可比公司因在主营产品、客户结构、经营特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毛利率变动情况不尽相同。但可以看出由于下游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影响,近三年行业平均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公司近三年毛利率逐年下降,尤其2023年降幅超过行业平均毛利率,主要系公司主营产品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参考以发动机为主营产品的新晨动力(1148.HK),其主要业务为汽油发动机、柴油发动机机和发动机零部件,其毛利率由2022年的6.19%下降至2023年的3.29%,毛利率变动趋势与东安动力一致。

另外,公司2023年新开发动力总成产品处于量产初期,配套车型系列较多,规模效应有所减弱。所处商用车领域需求持续低迷,价格竞争激烈,新品销售价格定价较低,也拉低了整体毛利率。

综上,从产品结构上看,变速器毛利率下降幅度比较大,主要是受市场竞争影响,产品价格下降所致。其他产品毛利率也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原材料价格波动、产销数量下降、单位价格和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导致。上述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下降趋势相同,仅由于公司所处细分领域与产品结构差异等因素,导致2023年下降幅度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三、补充说明境内外销售的具体差异,包括产品结构、业务模式、成本构成、经营环境等,说明公司境内外销售毛利率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产品结构

近三年,公司境内外销售产品结构毛利率及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数据所示,公司境内外销售产品重合度不高,境内市场主要销售M系列、N系列、D系列发动机,境外市场主要销售6AT变速器。各大车企为了抢占汽车消费市场,展开了多轮价格战,进一步挤压了汽车部件供应商的利润空间,导致商用车发动机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市场竞争,国内发动机销售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4G系列发动机国内外客户不同,国内主要供货重庆长安,境外供货台湾中华;另外供货产品也不同,供国外的产品是属于升级版产品,获利能力要强于国内。境外市场以销售6AT为主,该产品开发国外市场比较早,价格及性能方面均有优势,境外市场表现良好。

2023年海外销售整体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2022年以前D系列、6AT产品在境外相关地区未有竞品,公司议价能力较强,2023年在该地区市场已出现竞品,公司为保有市场占有率,对销售单价进行调整,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二)业务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整车厂销售,业务模式基本为与整车厂的特定车型配套。整车厂在意向采购公司某种产品时,需要公司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针对特定车型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定制化改进,一旦双方确定配套关系,该产品的销量变动主要与该型号整车的市场销量相关。公司境内外销售的业务模式一致。

(三)成本构成

近三年,公司境内外销售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如上表数据所示,公司生产的各系列产品,无论销售区域是境内还是境外,生产流程一致,原材料采购策略相同,境内外产品的料工费占比无明显差异。

(四)同行业境内外销售毛利率比较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供应链取得了显著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已逐渐成熟完备。相较于境外市场,境内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市场价格信息较透明,导致境内产品销售价格相对较低,毛利率也相应较低。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内外销售毛利率亦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东安动力境内外销售毛利率之间存在差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一致。

综上,公司境内外产品业务模式相同,成本构成未有明显差异,盈利能力不同的主要原因是境内外销售产品品类不同,境内外竞争环境差异导致毛利率不同,与同行业内公司境内外销售存在差异情况一致。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公司所处行业的相关政策、行业研究报告、行业分析报告等资料,了解公司行业发展状况及市场竞争对手的情况; 2. 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福田汽车各产品产销数据快报以及其他公开披露材料,了解其业绩变动的原因,复核公司论证近两年经营业绩变动的合理性及差异原因分析;

3. 了解及评价东安动力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与管理层访谈了解近两年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复核公司量化分析不同产品毛利率的变动情况,访谈公司管理层论证分析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4. 取得公司不同地区的销售收入及成本明细,访谈公司销售业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对不同地区客户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型及定价方式,复核其分析境内外的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存在差异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均呈现下降趋势,主营受制于下游汽车行业下行及整车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合理,与同行业公司变化趋势大致相同;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受行业发展、单位价格和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下降趋势相同,但由于公司所处细分领域与产品结构等因素差异,公司2023年毛利率下降幅度略大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境内外产品业务模式相同,成本构成未有明显差异,盈利能力不同主要是销售的产品品类不同与境内外竞争环境差异造成,与同行业情况一致,境内外销售毛利率之间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问题2.关于应收款项。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54.04亿元,同比下降6.29%,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期末合计余额25.59亿元,同比增长63%,公司称主要受报告期新收购非同控子公司并表、商务政策调整及账期内订单增加影响所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由44.96天增至55.47天。此外,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由上年43.08亿元降至31.2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74.71%降至57.76%。公司对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由2022年末的5.26%提升至2023年末的5.42%,同比变化不大。请公司:(1)结合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商务政策调整等具体情况,说明剔除新收购非同控子公司并表因素后,公司报告期应收款项变动方向是否仍与营业收入相背离、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以刺激销售的情形,相关收入是否符合确认条件;(2)补充披露近两年前五大主要客户的名称及销售情况、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变化情况,说明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均大幅下降的原因;(3)结合报告期内新增客户信用情况、原有客户历史回款情况等,分析说明是否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相关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商务政策调整等具体情况,说明剔除新收购非同控子公司并表因素后,公司报告期应收款项变动方向是否仍与营业收入相背离、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以刺激销售的情形,相关收入是否符合确认条件。

(一)公司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情况

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发动机、变速器等,含动力总成)的主要客户为汽车整车厂,以直销为主,公司少量经销业务为销售整车,各销售模式详细情况如下:

直销模式下,公司当前的销售模式及结算模式与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主要销售模式相同,公司自产的发动机、变速器等产品主要是搭载整车完成车发匹配,整车量产上市后,根据客户滚动订单需求向客户提供产品,按照客户使用或接收数量进行结算,开具发票提供给客户,客户根据双方约定的商务政策回款,结算方式分为先款后货、到货结算和上线结算。

经销模式下,东安动力为福田汽车轻卡在黑龙江地区的一级经销商,销售模式为每年签订年度合同,每月根据市场情况,向福田汽车发出采购整车订单,根据订单数量先支付全款,福田汽车再进行发货并开具发票。东安动力与区域内的二级经销商的合作模式为:二级经销商需先向东安动力支付保证金并提供人员、场地销售,东安动力提供商品车,商品车所有权属于东安动力,二级经销商在商品车销售当日内将规定的车款支付给东安动力,东安动力将商品车所有权转移。

公司收入确认基本政策为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收入具体确认方法及确认时点如下: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相比无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二)公司商务政策情况

公司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合作历史、采购规模和业务重要性等,授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限。对于新客户或交易金额较小的客户,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具体信用期限和结算条款。公司主要客户的付款模式、结算周期和信用政策情况:

如上表,公司未对主要客户调整信用政策 ,2023年度调整信用政策的主要涉及两个客户,具体情况为:(1)因海外市场扩张,原由宁波伊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出口,2023年新增客户TTLC合作,约定的商务政策为提单签发日期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同时通过控制海运提单保证客户回款;(2)对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政策,主要原因为综合考虑年度商务谈判及客户的信用情况,该客户长期回款情况良好,其变更后的商务政策也未低于其他客户,未超出行业平均水平。

在2023年末,新增客户TTLC及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两个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体余额(扣除因信用等级而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比例近30%。上述客户商务政策虽有调整,期后回款良好,未出现逾期不能收回款项的情况。

(三)剔除新收购非同控子公司并表因素后的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剔除新收购非同控子公司并表因素后,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539,396.21万元,同比下降6.47%,2023年应收款项余额为284,904.72万元,同比增长54.92%,详细情况如下:

在未剔除新收购非同控子公司情况下,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计286,377.86万元,同比增长55.72%,如上表,剔除新收购非同控子公司并表因素后,同比增长54.92%,下降近1%,但应收款项的变动方向仍与营业收入相背离,主要系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共同增加导致。2023年四季度贴现票据较2022年四季度减少,公司在手票据增加,同时对持有的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和贴现时均不予终止确认,涉及增加金额80,421.57万元;另外,叠加账期内订单增加等因素影响,致使应收款项余额大幅增长。

1.应收票据增加

2023年末应收票据项目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3年应收票据大幅增加,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2023年末公司持有票据较2022年末增加,主要由于2022年4季度贴现利息较低,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将5.91亿元2023年到期的票据贴现;二是2023年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

公司应收票据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遵照更为谨慎的原则,对应收票据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根据信用风险及延期付款风险的大小,将应收票据分为两类:一类是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因此可以判断已背书或已贴现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予以终止确认;另一类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或者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此类票据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背书和贴现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在票据到期兑付前不予终止确认。2023年末不予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较2022年末增加,导致应收款项余额随之增长。

2.账期内订单增加

公司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合作历史、采购规模和业务重要性等,授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限,协议约定的信用期限主要集中在60-90天,2023年度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原因系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应收账款同比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新增批产客户扬州江淮、江铃小蓝和东风岚图,以及福田汽车祥菱Q在四季度上量。公司四季度的销售趋势与汽车行业变化情况一致,具体如下图:

如上,账期内订单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同比例增长。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变动情况

东安动力2023年度、202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2023年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增加,与蓝黛科技和赛力斯两家公司变动方向一致,与中马传动、云内动力及万里扬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减少存在差异。中马传动、云内动力及万里扬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减少,主要源于收入的增长高于应收账款的增长,各公司周转天数的差异主要系各同家公司细分行业特征不同以及对下游客户采取信用政策的不同所致,进而当期回款情况也不尽相同。

如上,可比公司因产品结构、销售模式和商务政策等原因,周转天数与变化趋势不尽相同,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上年度虽有增加,但仍远小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周转速度明显优于可比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大幅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相背离,主要系应收票据增加和账期内订单增加等因素影响所致,公司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除几个客户因市场战略对商务政策略有调整外,其他客户结算方式、信用期等未发生明显变化,相关收入确认严格执行收入确认条件,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以刺激销售的情形。

二、补充披露近两年前五大主要客户的名称及销售情况、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变化情况,说明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均大幅下降的原因。

近两年前五大主要客户的名称、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结构较为稳定,除理想汽车、TTLC外,其余客户不存在变动。

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及相关变动原因如下:

2023年前五大客户与2022年相比,主要是理想汽车2022年11月使用其合资公司发动机,旗下理想one车型停产,其他车型不再搭载公司增程式发动机,2022年度,来自于理想汽车的销售交易收入为81,008.34万元,占当年收入比例为14.05%,合作终止导致2023年度来自理想汽车收入为0.00万元;新增客户TTLC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TTLC),主要是公司出口业务变更模式导致,2023年部分海外地区业务由原来先通过宁波伊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再由TTLC出口变更为TTLC直接代理出口。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由上年430,834.97万元降至312,175.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由74.71%降至57.76%,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均大幅下降,主要受行业发展和客户结构变化等因素叠加影响。一方面,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整车厂销售,与整车厂的特定车型配套。一旦双方确定配套关系,该产品的销量变动主要与该型号整车的市场销量相关。由于公司发动机产品配套长安汽车的高排量车型终端销量疲软,源自于长安汽车的发动机产品收入金额为77,24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4,908.2万元;另一方面,由于理想汽车开始使用其合资公司的发动机,自2022年11月起停止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2023年来自于理想汽车的发动机产品收入为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008.34万元。

三、结合报告期内新增客户信用情况、原有客户历史回款情况等,分析说明是否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一)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审慎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统计至2024年5月末。

截至2024年5月末,2023年、2022年及2021年各期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81.36%、72.95%和78.28%,期后的回款情况整体良好、正常,回款比例小幅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未回款部分主要包括两类:第一是已明确发生信用违约的应收账款,基于其可收回性较低,公司对其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等客户经营已陷入停顿,无偿债能力。剔除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100.00%、96.54%和99.04%;第二类为发生逾期但信用违约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公司对此类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计提坏账。公司主要客户多为长安汽车、福田汽车、东风汽车等国内头部汽车企业集团或知名整车厂,信用期基本在三个月或三个月以内,该等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有保障。因此,公司对应收账款已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二)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变动情况、信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续表

2021年至2023年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布较为集中,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账面余额合计值均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0%以上。应收账款单位前五名中,除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停产,无偿债能力,公司已对相关应收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外,其余客户整体较为稳定,各期期后回款率达到100%。上述客户与公司合作期限较长,多为国内头部汽车企业集团或知名整车厂,该等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有保障。因此,大额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较低。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财务人员、销售人员,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查阅了主要客户和新增客户的合同、信用政策、结算模式,分析信用政策是否存在变动;将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4)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表,结合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分析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合理性;

(5)结合信用期和应收账款发生时间,复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及逾期应收账款,了解逾期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6)获取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于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采用组合计提的,抽样检查组合分类的适当性,评价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合理;对于单项计提单独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所做评估的依据及假设的合理性;

(7)查证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复核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占比统计情况是否正确;结合期后回款情况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剔除新收购非同控子公司并表因素后,应收款项变动方向仍与营业收入相背离,因少部分客户商务政策调整以及账期内订单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增加,但仍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看变化合理;公司一直实行稳健的经营策略,主要客户信用政策保持稳定,不存在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因客户结构以及客户终端整车销售情况影响,导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均大幅下降;结合公司新增客户信用情况、原有客户历史回款情况等,未发现公司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审慎。

问题3.关于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公司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近三年期末存款余额分别为16.2亿元、17.33亿元、10.26亿元,占货币资金的比重逐年上升,为75%、81%、90%。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分别为3.4亿元、0亿元、2亿元,远低于存款。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三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最高存款余额和日均最高贷款余额、存款期限和贷款期限、存贷款利率等情况,并对比财务公司与外部主要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说明在财务公司大额存款且占比持续上升、以及贷款规模远低于存款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往来的商业背景及具体合同条款,说明存放资金是否受公司自主支配、大量存款存放于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相关存款是否存在潜在的特定用途。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近三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最高存款余额和日均最高贷款余额、存款期限和贷款期限、存贷款利率等情况,并对比财务公司与外部主要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说明在财务公司大额存款且占比持续上升、以及贷款规模远低于存款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公司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东安动力分别于2019年3月和2022年3月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均为三年。根据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019年3月22日和2019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续签)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3月11日和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各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及定价原则如下:

(1)存款业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60,000万元。

(2)贷款业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最高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

1. 日均存款余额和日最高贷款余额、存款期限和贷款期限、存贷款利率等情况

近三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日最高存款余额、存款期限、存款利率、日均贷款余额、日最高贷款余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和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近三年,东安动力在财务公司的存款类型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均可以随时支取。

2.存款利率

公司在财务公司与外部主要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同期同档境内主要外部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半年定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分别0.20%-0.35%、1.55%、1.69%、1.55%-1.90%,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分别为协定存款1.15%、半年定期1.30%、七天通知存款1.35%。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根据币种、产品类型、期限、规模、流动性、资信等因素适用差异化定价,存款利率在市场合理范围内。

由上表对比可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活期存款利率相对较高,财务公司其他类型存款利率与国内各大银行存款利率无重大差异。

3.贷款利率

公司在财务公司与外部主要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为一年期贷款,贷款利率为2.40%。2022年度,公司向外部金融机构贷款为一年期贷款,贷款利率为2.00%。公司向银行贷款时向各金融机构(含财务公司)询价,选择贷款利率较低的金融机构贷款。

因2022、2023年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由原来的预留一定金额保证金变为采用票据质押及零保证金方式,使公司在外部银行存款逐渐变少,存量资金增加,2023年末,财务公司存款利率高于外部银行,贷款利率低于外部银行,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财务公司存款占比持续上升。

4. 贷款规模远低于存款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近三年末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在东安动力、东安汽发和北京智悦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末、2021年末,东安汽发在财务公司短期借款余额4,001.10万元为中国长安根据兵装集团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通知》,对东安汽发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DHT)项目补助4,000万元,该项拨款作为增加国有资本金处理。由于东安汽发暂不具备增资条件,该笔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借与东安汽发。

注2:2023年末短期借款金额包含票据贴现重分类列报金额,东安动力票据贴现金额为1,764.49万元,东安汽发2023年末借款余额全部为票据贴现。

公司在财务公司既有存款业务又有贷款业务的主要原因系主体不同所致。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主体主要系东安汽发,货币资金主要在控股子公司东安汽发,货币资金规模较为充裕;与财务公司开展贷款业务的主体主要系东安动力本部,东安动力本部货币资金规模相对较小,现金流相对紧张。公司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的建设、北京智悦技改等资本性支出安排主要由东安动力本部实施,资金支出规模较大。东安动力如需使用东安汽发资金,需要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且需要支付利息。综上,在财务公司存款法人主体主要为子公司东安汽发,贷款法人主体主要为东安动力本部,东安动力本部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合理安排资金需求,因此在财务公司贷款规模与存款规模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往来的商业背景及具体合同条款,说明存放资金是否受公司自主支配、大量存款存放于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相关存款是否存在潜在的特定用途。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业务类型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还有部分定期存款和票据保证金,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稳定,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大部分源于公司的历年经营积累所得,为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平台及渠道,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资金结算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了双方的结算、存款、授信及相关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的内容。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及其他国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功能有助于提升公司同其他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对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起到重要作用。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具备合理性。公司与财务公司均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存款业务往来,公司资金存放由公司自主支配,公司的资金收支未受到任何影响。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可以随时调度,不定期的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及时对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如出现重大风险,将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风险的办法,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在综合考虑财务公司金融服务能力、风险控制水平以及公司存款需要等因素情况下,公司以服务协议为基础,根据实际存款需要将部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大额货币资金存放于关联方财务公司具有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除日常经营需要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定期存款外,不存在潜在的特定用途,不存在支取受限情况或到期无法足额赎回的风险。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公司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评估其有效性,测试相关制度是否有效运行;

2. 访谈公司财务人员,了解其存贷款等主要业务模式;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大额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原因,并评估其合理性;

3. 获取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了解其主要条款,检查实际执行情况;检查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4. 获取《企业征信报告》、《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检查银行账户完整性;抽取对账单大额流水与银行日记账核对;抽取银行日记账记录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5.执行函证程序,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包括财务公司账户、零余额账户和已注销的账户进行函证,严格控制函证过程,以检查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近两年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方式改变,使得公司存量资金增加,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占比持续上升;存贷款分别归属于不同法人主体,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及贷款金额均在规定范围内,整体来看存贷款规模合理;除日常经营需要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定期存款外,公司在财务公司活期存款资金使用与一般金融机构存款资金使用无差异,可自由调度、自由支取,不存在潜在的特定用途,符合相关金融机构监管规定,符合公司经济利益,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

问题4.关于研发投入和资本化比重。2021年至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3.25亿元、2.92亿元、2.94亿元,其中资本化比重分别为55.97%、65.45%、71.49%,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逐年升高。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三年研发投入的具体构成、项目名称、研发内容、所处阶段及进度、投入金额、资本化金额及占比,已形成或预计形成资产情况等:(2)结合各项目达到资本化条件的判断依据及具体条件、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近3年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逐年升高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研发投入资本化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近三年研发投入的具体构成、项目名称、研发内容、所处阶段及进度、投入金额、资本化金额及占比,已形成或预计形成资产情况等。

1.近三年研发投入的具体构成

公司研发投入为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及资本化情况如下:,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近三年研发投入较为稳定,投入金额基本在3亿元左右,包括直接投入费用、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折旧费用、研发外协(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薪酬占比较高,2023年、2022年及2021年发生额分别为14,632.78 万元、14,315.54万元和14,855.51万元,占比分别为49.89%、49.09%和45.72%,各年发生额基本持平,主要因研发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保证,公司致力于拓展技术领域、优化产品结构和用户体验,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建立了有竞争力的研发团队,并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

2. 近三年研发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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