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年06月28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4-03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葛翠虹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葛翠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葛翠虹女士 简历

葛翠虹,女,出生于1970年2月,本科学历。1993年1月至1995年3月,任香港宝福达渔具(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1996年6月至 2004年6月,任正大集团福州大福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兼华南区人力负责人,2005年8月加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24-03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3.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陈玲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吴清池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张白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北京德成置地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9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13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陈见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4-03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韩孝煌先生、薛黎曦女士、刘华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周到先生、胡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韩孝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投资决策及战略发展委员会:韩孝煌先生、刘华女士、胡超先生,其中韩孝煌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周到先生、薛黎曦女士、胡超先生,其中周到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胡超先生、韩孝煌先生、周到先生,其中胡超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到先生、胡超先生、薛黎曦女士,其中周到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韩国建先生、何珠云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葛翠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韩国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进行了书面审查,认为相关人员符合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书面审核,同意聘任李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韩孝捷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刘华女士、肖林寿先生、陈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其中刘华女士为常务副总裁;聘任李春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余坦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丽珊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四、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韩孝捷先生、肖林寿先生、张健先生,独立董事陈玲女士、吴清池先生、张白先生届满离任,其中韩孝捷先生、肖林寿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4-03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7日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为便于新一届监事会工作开展,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候选人提前送达了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后,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部分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全体与会监事共同推举韩国建先生主持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议案内容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韩国建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韩国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韩国建先生 简历

韩国建,男,出生于1957年4月,博士肄业。曾供职于中国矿业大学;2001年加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1月至2017年1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1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7日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为便于新一届董事会工作开展,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候选人提前送达了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后,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全体与会董事推举韩孝煌先生主持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议案内容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韩孝煌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2、《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投资决策及战略发展委员会:韩孝煌先生、刘华女士、胡超先生,其中韩孝煌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周到先生、薛黎曦女士、胡超先生,其中周到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胡超先生、韩孝煌先生、周到先生,其中胡超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到先生、胡超先生、薛黎曦女士,其中周到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孝捷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2)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华女士、肖林寿先生、陈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其中刘华女士为常务副总裁;

(3)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春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4)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坦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5)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丽珊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董事长一一韩孝煌先生

韩孝煌,男,出生于1977年6月,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17年1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8月至今任冠城钟表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福建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一届政协常委、北京福建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北京福州商会会长、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常务理事长等社会职务。

总裁一一韩孝捷先生

韩孝捷,男,出生于1974年10月。2001年至2004年任福州景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12月起加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至2024年6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4年6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任闽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福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福州市工商联执委会副会长、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常务副总裁一一刘华女士

刘华,女,出生于1969年12月,硕士学历。2002年至2003年6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3年6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兼任南京市第十五届政协常务委员、江苏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名誉会长、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监事长。

副总裁一一肖林寿先生

肖林寿,男,出生于1971年10月,本科学历。曾供职于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2年加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11月至2017年1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24年6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福州市晋安区第十届政协委员。

副总裁一一陈曦先生

陈曦,男,出生于1963年12月,硕士学历。1989年加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5月至2007年8月历任冠城大通电磁线业务总经理助理、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7年8月至2020年3月兼任公司下属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于2020年3月起任董事长;2015年6月至2020年4月兼任公司下属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1月至今任下属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3月起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财务总监一一李春先生

李春,男,出生于1972年6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历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经营管理部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8年3月兼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8年3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一一余坦锋先生

余坦锋,男,出生于1977年2月,本科学历。曾任福建智君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月加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1月起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一一李丽珊女士

李丽珊,女,出生于1986年6月,硕士学历。曾就职于福建中金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5月加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9月至今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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