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4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宇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19日依法受理了宇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宇谷科技向深交所提交了《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宇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宇谷科技是国内领先的电动两轮车充换电设备和服务提供商。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换电服务和充换电设备。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爱明直接持有公司1,188.04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9.60%,为公司控股股东。刘爱明和肖劼夫妇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56.32%的表决权,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刘爱明直接持有公司39.60%的股份,通过持有宇谷合伙39.24%的出资额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13.82%的表决权,肖劼通过持有宇资合伙44.93%的出资额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2.90%的表决权。
宇谷科技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1,000.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部分),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宇谷科技原拟募集资金109,414.85万元,用于智能换电产品生产及运营中心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宇谷科技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帆、孔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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