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光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925.2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其中直接持有630万股,间接持有295.26万股;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后,陈凯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3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68.09%,占公司总股本的4.58%。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弘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后,陈弘旋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64.29%,占公司总股本的1.96%。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69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8%。本次质押后,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900万股,占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35%,占公司总股本的6.54%。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2月8日,陈凯先生将持有的480万股春光科技无限售流通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交易日为2022年12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2年4月28日,陈凯先生将其持有的1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浙商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2年12月8日,陈凯先生与浙商证券就上述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购回交易日变更为2023年12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2023年12月8日,陈凯先生与浙商证券就上述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购回交易日变更为2024年6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2024年6月7日,陈凯先生与浙商证券就上述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购回交易日变更为2024年8月7日。
2、2024年2月22日,陈弘旋先生将持有的270万股春光科技无限售流通股与浙商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为陈凯先生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第三方质押担保,并签订了《场外股票质押合同》,具体质押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由于陈凯先生2024年6月7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手续,因此陈弘旋先生根据前述质押合同的约定,其上述质押股票也相应延期。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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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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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个人收入、公司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如若出现平仓风险,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部分还款、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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