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力 编辑/徐喆)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南京银行淮安分行因在业务操作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而遭受处罚。
具体来看,该分行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方面存在疏忽,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并且还涉嫌虚增存贷款规模,监管部门依法没收了其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265万元的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京银行淮安分行的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严,暴露了该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二是虚增存贷款规模,涉嫌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财务数据,误导市场和投资者;三是贷后管理不到位,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针对这些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京银行淮安分行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时任南京银行淮安分行行长沈钟璞、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张玲以及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杜欣华等三名高管,因对违规事实负有责任,也分别被处以警告并各罚款7万元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银行在规模扩张的过程中,多次因违规操作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尤其是淮安分行,并非首次因虚增存贷款规模被处罚。此前,该行及其他南京银行分行也曾因类似问题受到罚款。
此前,南京银行宿迁分行就已因多项违规操作被宿迁监管分局处以高额罚款,总金额高达200万元。据该分局今年公布的首张罚单显示,宿迁分行在贷款管理方面存在多处疏漏,包括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细致、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个人贷款贷后管理缺失等问题。此外,该行还因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而受到处罚。
在对此次违规事件的追责过程中,宿迁分行多位高级管理人员被认定负有责任。时任行长袁正蛟、副行长张晖、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蔡来军、宿迁湖滨新区支行行长程浩,以及宿迁宿豫支行原行长盛广松均因此受到警告处分。同时,他们还被分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具体金额为袁正蛟19万元、张晖11万元、蔡来军6万元、程浩6万元以及盛广松12万元。
早年在2020年,南京银行更因多项违规行为被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处以重罚,一次性罚款高达736万元。这些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违规占压财政资金”等。
南京银行一直将客户存款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监管要求的提高,该行在存款增长方面面临一定压力。为了达成增长目标,部分分支行可能采取了一些不当手段,如虚增存贷款规模等。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银行于1996年2月8日创立,并于2007年顺利在主板上市。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南京银行的资产规模接近2.4万亿元,但其存款和贷款总额分别为超过1.4万亿元和1.1万亿元,与其他大型银行相比,规模并不突出。此外,该银行一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超过1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亿。
针对此次违规事件,南京银行表示将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业务合规。业内专家指出,南京银行作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其业务合规性和风险控制能力对于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因此,该行应更加重视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业务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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