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北京报道
一年一度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正式出炉。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考评调整机制(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4〕第2号、〔2018〕第2号),中国人民银行对2023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及申请加入一级交易商的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了2024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对比2023年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总数没有发生变化,仍维持在51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青岛农商银行成功跻身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行列,而青岛银行则被移出名单。
所谓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简单地说,就是那些能够直接与央行进行交易(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等)的机构,其他交易商与一级交易商进行交易。加入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后,银行可以直接参与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参与央行推出的创新业务,同时将承担传导央行货币政策、配合央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等职能。
还有分析人士表示,来自央行的资金是银行机构重要的流动性来源,不过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投放的流动性,只会流向满足条件的一级交易商,且资金成本通常比较低。例如,大部分城商行并不具备“一级交易商”资质,直接从央行获取流动性补充的能力有限,这也是导致城商行多数依赖同业业务的原因之一。
曾在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公开市场业务处任职的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告诉记者,入选一级交易商意味着承担货币政策传导的职能。一方面,一级交易商可以直接与央行开展回购操作,直接获取央行的流动性支持。另一方面,一级交易商也可以通过与央行的沟通,向央行报告经济和市场情况,以支持货币政策决策。此外,成为一级交易商意味着央行对该金融机构的认可,在各国央行成为一级交易商都代表着良好的市场信誉和资质。
随着上述两家银行的位置变动,在全部51家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包括了全部6家国有大行和全部12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和1家开发性金融机构、部分城商行、农商行和外资行,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两家券商以及负责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实施的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建立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选择了一批能够承担大额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对象。2004年,央行建立了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年度考评调整机制,择优筛选央行合格交易对手和平稳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为适应市场发展和形势变化,进一步增强一级交易商筛选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央行在2018年调整了考评指标体系,分为“传导货币政策”、“发挥市场稳定器作用”、“市场活跃度及影响力”、“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流动性管理能力”、“操作实务”、“配合操作室有关工作”等七个方面。
附名单: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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