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30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陈洪凌、董事陈洪泉与激励对象陈旭琳、陈艳、刘仕模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胜全、陈洪泉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陈洪凌、陈洪泉、王胜全系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陈洪凌、董事陈洪泉与激励对象陈艳、刘仕模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胜全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故陈洪凌、陈洪泉、王胜全系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62元/股调整为26.98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3.74元/股调整为53.10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5.11元/股调整为44.47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29日,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27.62元/股调整为26.98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3.74元/股调整为53.1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2021年11月6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1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8、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5日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12,053,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35,714,156.80元(含税)。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7.62-0.64=26.98元/股。

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3.74-0.64=53.10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27.62元/股调整为26.98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3.74元/股调整为53.10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29日,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45.11元/股调整为44.4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9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5日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12,053,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35,714,156.80元(含税)。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5.11-0.64=44.47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45.11元/股调整为44.47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1.3亿元。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999,98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779,507.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2,220,480.30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2日全部到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5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以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5月23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以上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和2024年2月2日提前归还合计2,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首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4月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二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7月20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总计为22,548,885.73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次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保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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