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端午节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端午节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4年05月30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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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从2024年6月6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2)在本基金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2024年6月11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本基金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月17日发布的《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公告》、2022年2月10日发布的《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规模控制方案的公告》、2023年10月14日发布的《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以及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相关规则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公告规定的相关事宜,包括各销售机构的销售对象、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上限等,并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前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5)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南方旺元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端午节限制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4年6月6日起,如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申购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下同),则本公司将仅对5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部分将确认失败;如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超过50万元,则本公司将对多笔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并逐笔累加至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申请确认成功,超过部分将确认失败。

(2)自2024年6月6日起,本公司将暂停接受非个人投资者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超过50万元的申请(不含50万元,申购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下同),如非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超过50万元,则本公司将对其全部申购金额确认失败。

(3)若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销售对象有限制,请以相关公告约定为准。

(4)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5)本基金自2024年6月11日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6)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H类

份额2024年端午节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南方理财金货币ETF的申赎简称为:理财金H,申购和赎回代码为:511810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从2024年6月6日起暂停本基金H类份额的申购业务。

(2)在本基金暂停H类份额的申购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2024年6月11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H类份额的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本基金A类份额和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业务照常办理,投资者节假日前一工作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将自节假日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权益,敬请投资者留意。

(5)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南方吉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端午节限制大额申购、定投

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4年6月6日起,如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下同),则本公司将仅对100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部分将确认失败;如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超过1000万元,则本公司将对多笔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并逐笔累加至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申请确认成功,超过部分将确认失败。

(2)自2024年6月6日起,本公司将暂停接受非个人投资者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超过1000万元的申请(不含1000万元,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下同),如非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超过1000万元,则本公司将对其全部申购金额确认失败。

(3)若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销售对象有限制,请以相关公告约定为准。

(4)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5)本基金自2024年6月11日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6)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汇成真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0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汇成真空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汇成真空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南方恒生科技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

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的境外主要投资市场的共同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本基金目前的境外主要投资市场为香港地区。若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发生变更,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进行列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当日申购金额限制、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对于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3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3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外管局相关规定有变更、本基金的境外主要投资市场的交易清算规则有变更、基金的境外主要投资市场及外汇市场休市或暂停交易、港股通暂停交易或交收、登记公司系统故障、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

5 定投业务

1、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申购金额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5、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2日内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3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6、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2 代销机构

1、A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2、C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注: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为准。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24年6月4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T+2日内(T日为开放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两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恒生科技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南方恒生科技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和《南方恒生科技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南方定元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端午节限制大额申购、定投

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4年6月6日起,如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下同),则本公司将仅对5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部分将确认失败;如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超过50万元,则本公司将对多笔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并逐笔累加至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申请确认成功,超过部分将确认失败。

(2)自2024年6月6日起,本公司将暂停接受非个人投资者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超过50万元的申请(不含50万元,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下同),如非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超过50万元,则本公司将对其全部申购金额确认失败。

(3)若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销售对象有限制,请以相关公告约定为准。

(4)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5)本基金自2024年6月11日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6)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关于南方恒生科技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4年境外

主要市场节假日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南方恒生科技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南方恒生科技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南方恒生科技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的境外主要投资市场的共同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本基金目前的境外主要投资市场为香港。本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或外汇市场正常或非正常停市,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24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和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并自下列节假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注:1、上述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和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二)如遇非港股通交易日需暂停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的,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或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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