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5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服务等,注册地址为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1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99.98%、0.02%股权。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50,000万元。增资后,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10万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99.99%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0.01%股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向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借款额度15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12,922.74万元股权、6,737.83万元股权和339.43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160万元股权和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向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最高借款额度20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12,922.74万元股权、6,737.83万元股权和339.43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160万元股权和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包含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在内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97,307.9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5.28%,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亿元。
2.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亿元。
3.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亿元。
4.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亿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12,922.74万元股权、6,737.83万元股权和339.43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160万元股权和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包含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在内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大窑镇上缸窑村
法定代表人:陈亚春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66.45%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3.35%股权,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10.2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63,252,778.71元,总负债为860,161,951.22元,净资产为 103,090,827.49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8,959,675.18元,净利润 -140,280,015.5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56,604,191.55元,总负债为 868,583,793.43元,净资产为88,020,398.12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399,374.20元,净利润-15,070,429.3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张瑞峰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水泥熟料的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22,784,355.54元,总负债为924,441,960.44元,净资产为898,342,395.1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5,356,109.08元,净利润-131,113,455.0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845,166,525.23元,总负债为960,366,906.00元,净资产为 884,799,619.23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700,340.19元,净利润-13,542,775.8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清海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2,759,640.99元,总负债为728,512,215.44元,净资产为 144,247,425.5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8,709,384.64元,净利润-85,836,583.6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62,632,413.29元,总负债为729,668,938.13元,净资产为132,963,475.16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109,642.94元,净利润-11,283,950.3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法定代表人:李忠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建材产品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3.87%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5.96%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0.17%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5,959,759.42元,总负债为496,063,168.74元,净资产为 269,896,590.68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35,522,761.91元,净利润-62,551,081.4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2,775,931.63元,总负债为505,790,149.41元,净资产为256,985,782.22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947,298.86元,净利润-12,910,808.4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12,922.74万元股权、6,737.83万元股权和339.43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160万元股权和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包含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在内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的其余股东均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97,307.9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5.28%,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3日
至2024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及2024年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4年3月30日、4月18日、4月30日、5月14日、5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3.2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宋尚龙、刘晓峰、于来富;议案13.25: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韦媛、顾佳昊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 报备文件
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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