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2日 02:0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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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有关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10、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6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与编码表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原独立董事林涵先生、高琦先生、陈玉宇先生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13-15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5、10、1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审议议案7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及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会议现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3)为便于会务组织,请于2024年6月7日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扫描件以传真或邮件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6月11日13:30一13:5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股东大会会场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29100

电话:07506103091、07506107981

传真:07506103091

邮箱:liu000782@163.com

联系人:何嘉雄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782”。

2. 投票简称为“美达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6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4年6月11日举行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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