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年05月21日 09:1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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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通知和公告情况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2:30

2、召开地点:昌乐县开发区大沂路北段山东矿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赵华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网络投票的情况: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人员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399,967,0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3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99,822,9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4,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人,代表股份151,5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5、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9.0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9.05、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9.0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9.07、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9.08、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9.09、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31,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135,9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38%;反对135,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1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赵华涛先生、张星春先生、王子刚先生、钟庆富先生、杨广兵先生、肖云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选举赵华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22,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7,4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9%。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华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张星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2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3%。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星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王子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2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3%。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子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钟庆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2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3%。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钟庆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杨广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2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3%。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广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选举肖云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22,9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82%。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肖云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刘昆先生、罗响先生、黄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刘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22,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4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9%。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罗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2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3%。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罗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黄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22,9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62%。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黄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郭龙先生、潘军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朱延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郭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22,9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4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9%。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2.02:选举潘军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99,822,9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4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56%。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潘军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张霞、吴飞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4-030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矿机”)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规模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95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3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99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0.8414%,最高成交价为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964,52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上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5月1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12,399,990股已于2024年5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28元/股。完成本次非交易过户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剩余股份数量为2,600,000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的2,600,000股公司股票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将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1、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2、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3、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12,399,990股已于2024年5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28元/股。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实缴分配比例如下:

4、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了332.80万份份额(对应山东矿机A股普通股股票260.00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17.33%。根据《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需董事会审议通过;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可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或其他员工。”

根据《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由不超过9名认购对象认购预留份额332.80万份份额(对应山东矿机A股普通股股票260.00万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注:1、最终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根据《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与首次受让价格保持一致,为1.28元/股。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四、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全体监事充分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拟定的参加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预留份额分配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3、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预留份额分配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4-028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赵华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华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星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赵华涛(主任委员)、组成人员:张星春、王子刚、钟庆富、杨广兵、肖云照;

审计委员会:刘昆(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组成人员:赵华涛、黄忠(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罗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组成人员:赵华涛、刘昆(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忠(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组成人员:杨广兵、罗响(独立董事)。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赵华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星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子刚先生、吉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杨昭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吉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上述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秦德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秦德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秦德财先生通讯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大沂路北段

联系电话:0536-6295539

传真:0536-6250729

邮箱地址:sdkj002526@163.com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秦德财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三年。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丽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

张丽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张丽丽女士,通讯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大沂路北段

联系电话:0536-6295539

传真:0536-6250729

邮箱地址:sdkj002526@163.com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根据《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预留份额分配方案,由不超过9名认购对象认购预留份额260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赵华涛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详见2024年5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2日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赵华涛 先生,198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山东矿机华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昌乐洁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昌乐县垄泰火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昌乐县垄泰火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成通锻造有限公司、成都力拓电控技术有限公司、潍坊恒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支护设备管理委员会主任,液压支架制造部部长,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华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赵笃学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星春 先生,198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山东矿机华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经理;北京麟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麟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盟宝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德道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昌煤矿机有限责任公司、潍坊恒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谛麟实业有限公司、昌乐县裕安置业有限公司、昌乐县垄泰火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昌乐县垄泰火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等职。曾任市场营销服务中心服务部部长、法务部部长、市场管委会秘书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职。曾获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秀管理者”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星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总经理张星春先生简历见“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王子刚 先生,1975年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智能散料物流装备事业部部长。曾任公司销售科科长、市场部经理、新疆昌煤矿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矿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曾获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授予的2020-2021年度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秀管理者”、山东省煤炭机械工业协会授予的2021年度优秀管理者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子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73,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王子刚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吉峰 先生:196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历任中煤张家口煤机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兼设计一室主任、技术中心副主任、煤机研究所副所长,2006年加入本公司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38,87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47%,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昭明 先生:1967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山东信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东成通锻造有限公司、成都力拓电控技术有限公司、新疆昌煤矿机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德道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职。曾任公司财务部出纳员、财务部记账会计、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昭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德财 先生: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审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计部部长,兼任山东矿机华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信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昌乐洁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山东天利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矿机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曾获得过山东省集团统计先进个人,山东省景气调查先进个人,山东省资源清查优秀调查员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德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丽丽 女士, 1982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丽丽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4-029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郭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同意选举郭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郭龙先生简历附后。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宜符合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预留份额分配相关事项。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详见2024年5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5月22日

郭龙 先生:198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潍坊华新拉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潍坊恒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矿机华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曾任公司招聘培训主管、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郭龙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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