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03:4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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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董事胡恩雪、钟晓春、朱光宇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三人,基于谨慎性原则,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03,438.4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74,669,565.07元,实收股本为300,199,484.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该解释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U66j0Xa2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朱星河,独立董事 黎毅,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唐明荣,财务总监 乔睿(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U66j0Xa2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甘武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传真:0791-88197020

4、邮箱:hdgx002591@163.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024年4月24日,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投资产品则须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内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金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

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决议

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公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3)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3)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向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是否启动、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03,438.4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74,669,565.07元,实收股本为300,199,484.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4,069,851.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03,438.4元,本报告期业绩亏损主要是公司声学降噪业务、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收入下滑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同时由于历史年度亏损,致使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深耕防磨抗蚀等原有产业,拓展新能源、新材料,进一步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正积极采取的措施有:

1、优化资源配置,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核心产业发展;

2、加强经营管理,全面导入OKR管理,减员降本增效,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

3、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加大账款追收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回笼,减少坏账损失;

4、通过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推动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拓展市场领域;

5、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升级为支撑,以优质服务为基石,努力培植核心竞争力,构筑差异化竞争优势;

6、积极投资布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产业,努力实现传统产业的新突破和转型升级成功。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H股企业审计资质、军工涉密条件备案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一2024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2一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静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199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2021年一2024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曾签署过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晓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33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12.71%。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03,438.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042,941.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474,669,565.07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10,793,608.36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相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出现当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等情形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公司2023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2024年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有助于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回报方式,同时需要保障产业持续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的债务情况、资金情况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说明。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与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年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17,048,909.25元,明细如下表:

(二)核销资产的原因与金额

公司2023年度核销资产为7,547,330.85元,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977,662.60元、其他应收款6,539,304.00元、合同资产30,364.25元,占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2%。核销资产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过长,公司经多渠道全力催收均确认无法收回,其中有的款项还通过了法律手段,公司虽胜诉但对方无清偿能力,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的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7,048,909.25元,核销资产7,547,330.85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018,714.68元。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1.99%。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综合考虑资产性质,账期、对方企业信用情况、是否涉及诉讼、可回收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认。

2、本期计提金额

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930,243.59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计提146,782.32元,应收账款坏账计提-15,976,101.44元,应收款项融资坏账计提0.0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4,119,992.50元,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19,068.03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损失。

2、本期计提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190,597.04元。

(三)核销资产情况

1、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2023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977,662.60元,主要的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2、核销其他应收款情况

公司2023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6,539,304.00元,核销情况如下:

3、核销合同资产情况

公司2023年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金额为30,364.25元,核销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除以上议案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议案8.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除此之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甘武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传真:0791-88197020

4、邮政编码:330096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1”

2、投票简称:“恒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重要提示: 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 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加上未分配利润后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做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向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的信心,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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