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03: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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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版传媒2023-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6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为人民币425,633,627.12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406,053.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919,535.08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3,486,518.09元。

公司拟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444,444,4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5,555,555.6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3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公司所处的出版传媒业在国家政策的推动引导下,市场规模保持较快增长,销售规模持续增加,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十四五”时期,新闻出版产业正加快从传统出版向融合创新转型,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从生产制造型向知识服务型升级,进入深刻变革、重塑格局的关键时期。

(二)公司经营模式和发展阶段

公司以图书、期刊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及印刷作为主营业务,并向中小学生提供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知识与信息服务,以满足受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和教育需求。其中:出版业务分为教材教辅、一般图书、电子出版物、报刊等。发行业务主要包括发行教材教辅和一般图书,主要发行渠道为新华书店集团通过征订、零售等模式向大众销售。印刷业务主要服务于各出版社、杂志社及政府部门等,通过承接公司内部业务、开拓市场等方式开展业务,与需求方签订相应加工合同后,进行加工生产。当前,出版传媒行业正在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此背景下,公司坚持守正创新,大力实施改革、发展、转型举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公司须持续加大对优质文化产品的开发与投入,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才能在供给能力和产品创新等方面保持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资金需求较大。

(三)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441.6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9,995.9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40.61万元。按照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快实施挺拔主业战略、优化升级战略、高质量发展战略、多元化经营战略、人才强企战略,努力构建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全媒体融合发展,实现出版、印刷、发行业务全面优化升级,实现精细化、信息化、集约化管理,使公司从传统图书出版商向新时代文化服务商转变”为目标的创新发展新格局,将资金用于持续深化拓展教育服务市场增量、资产效益最大化增量、在线业务增量、资本化运营增量,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为实现公司从传统图书出版商向新时代文化服务商转变的战略目标,公司需要充裕资金用于融合出版、按需印刷、线上业务、资本运作等业务投入,以降低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因此,考虑到该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制订了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分红比例。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数字出版业务及按需印刷设备的投入、线上业务的资金支出、资本运作以及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周转,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以利于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利率水平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预计收益情况可参考公司近年来的利润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三)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未来将积极持续优化经营、加大市场拓展,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落实公司的股东回报政策。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4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含壹拾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评级为PR1级和PR2级)、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代表公司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由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务管理运营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一、概述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评估和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评级为PR1级和PR2级)、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固定期限理财产品和可随时赎回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含壹拾亿元)(¥1,000,000,000.00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与实施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代表公司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由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务管理运营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分析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评级PR1级和PR2级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拟定如下措施:

(一)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在授权期间,独立董事、监事会可随时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三)公司建立了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能够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规范运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2.20%,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一)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及到期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5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于1987年成立,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16人。

(一)业务开展情况

中审众环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15,466.65万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出具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教育业”,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机构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四)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国源,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龙版传媒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守卫,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龙版传媒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龙版传媒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家。

(五)会计师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六)独立性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

2024年度报告期财务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1月13日,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本公司自2019年起聘请该所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该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达5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已连续5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就该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均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近日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了选聘,选聘条件、程序、结果等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审计机构选聘结果。变更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7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政府补助资金情况

统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度,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953万元,其中:增值税返还392万元;国家出版基金图书补助270万元;其他政府补助291万元。其他政府补助包括:精品图书工程81万元;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款60万元;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51万元;稳岗补贴46万元;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30万元;其他专项资金补助23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政府补助资金进行会计处理,2023年收到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883万元(增值税返还392万元;国家出版基金图书补助233万元;其他政府补助258万元),计入递延收益70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8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无重大影响,本公司此次未对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根据解释第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无重大影响,本公司此次未对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三、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9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一新闻出版》(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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