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05:3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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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有云业务规模较小,但公司公有云的相关技术仍具有较强实力。未来公司对于该项业务的核心定位,是将其作为混合云战略的一部分,形成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高度一致体验的混合云解决方案进行交付。同时,公司公有云也会与其他产品深度结合,成为其他产品服务化的载体,创造更大价值。

(3)AI算力领域

智能算力市场近年来在人工智能技术的推动下发展迅猛。IDC发布的《FutureScape:全球云计算2024年预测一一中国启示》提出,“到2026年,50% 的企业将与云提供商形成生成式AI 平台、开发者工具、基础设施的战略合作”。AI算力作为青云科技抢先布局、2023年重点发力的新兴领域,主要产品与服务、核心战略均符合技术发展、市场需求、政策引导等要求。

IDC预计到2026年中国智算规模将达到1271.4EFLOPS,未来复合年增长率(CAGR)将达52.3%,远高于同期通用算力规模的增长率。政府对人工智能产业的支持,包括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政策,也极大地促进了智能算力市场的扩张和发展。这意味着中国将建设更多的智能算力中心。青云AI智算平台等产品服务智算中心建设与运营,高度解耦、高度标准化,与异构硬件设施高度兼容、与主流大模型等AI应用易适配,正在逐步收获市场信赖。

《中国算力租赁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24-2031年)》显示,智能算力租赁作为云计算服务的一个重要细分领域,有望在未来数年内打开千亿元级的市场空间。面对大算力高成本的背景,以及大模型技术的落地应用和更多场景的挖掘,市场上开始出现算力租赁服务,以降低企业使用AI算力的成本门槛。青云AI算力云服务通过云端的AI算力资源,降低了企业获取和维护高成本算力基础设施的门槛,除了服务AI应用企业,正在向自动驾驶、医药研发、智能制造等领域扩展,以服务企业深入的数字化转型需求。

(4)混合云领域

全球的混合云市场发展相对较早,微软于2014年起开始布局混合云市场,研发私有云产品Azure Stack,与其公有云Azure统一架构,大幅提升用户体验。亚马逊一方面建立自有混合云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与VMware合作,推出VMware Cloud on AWS服务,形成全面的混合云体系;微软Azure Stack、AWS Outposts等混合云服务,使企业能够在本地和公有云间,使用相同的代码和编程环境。IBM也于2018年以340亿美元收购Red Hat,强化混合云服务。

相较全球市场,中国混合云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采用混合云的企业比例较低,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Gartner在《中国混合云运营的三个重要经验》报告中指出,中国的混合云采用率在2021年达到了42%,预计到2024年,其渗透率将达到70%,远高于50%的全球平均水平。在中国,混合云的采用已成为主流趋势,其发展已不再局限于技术层面。混合云的运营范围已从传统的专注于单一的本地环境风险缓解和成本控制,发展为在管理风险和成本的同时,提高敏捷性,并对在各类云环境中完成这些任务的复杂性进行管理。 混合云作为云计算行业发展演变的重要趋势,已成为国内各个云计算厂商争相布局的方向。《IDC Market Scape:中国混合云基础架构2023年厂商评估》(2023年11月发布)报告指出,作为数字化新基建的核心,云基础架构将迎来新的一轮建设周期。青云作为主要厂商进入该报告。

与海外微软Azure提出的“统一架构和统一体验”的混合云核心主张相一致,公司同样始终坚持云产品与云服务的一致性,于2014年即提出“公私统一”架构混合云体系的技术主张,并付诸实践。作为业内率先布局混合云业务的厂商,公司立足于公私统一架构,帮助客户快速部署混合云,实现公有云和私有云的一致交付、一致管理、一致体验,打通多云数据孤岛,降低后续运维管理难度;公司依托云原生技术,形成了“面向应用”的混合云方案,实现业务自由迁移和无缝部署,持续领跑混合云;同时,公司形成了强大的云网融合服务能力,帮助客户实现各业务节点的高速互联,在市场上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目前,公司已经帮助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国航洋河股份、天佑儿童医院、国家电投、浙报集团、蓝月亮等知名企业、机构实现混合云平台建设。

(5)云原生领域

云计算技术具有不停演进的特征,当前已经进入到云原生时代。其中,容器作为云原生核心技术之一,已经成为发展热点,各大云服务商均着力布局。Gartner预测,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步入云原生化的进程,更多地采用本地云应用程序和基础设施,到2025年,容器基础架构软件市场收入将与虚拟化软件市场、云系统软件市场齐平。《IDC Future Scape:全球数字创新2021预测一中国启示》指出,到2024年,新增的生产级云原生应用在新应用的占比也将从2020年的10%增加到60%。

公司的KubeSphere容器平台作为唯一一个由中国公司发起、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开源容器平台,凭借“开箱即用”的体验,可以为用户提供友好的操作界面和丰富的企业级功能,包括:DevOps、微服务、可观测性、多集群和多租户管理、云边协同等,帮助用户敏捷构建和管理云原生应用,加速云原生落地。

截至2023年12 月末,KubeSphere获得超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用户青睐,下载量近百万,GitHub上Star数达13,900个,Fork数超2,000个,论坛注册用户数超 6,400人,全球贡献者累计超 430人,在全球开源容器领域受欢迎程度位列第二,已有上万家企业用户在生产环境中使用。

基于KubeSphere,公司加强商业化布局,陆续推出KubeSphere企业版、KubeSphere LuBan云原生操作系统、KubeSphere Marketplace应用市场、QKE容器引擎、KubeSphere Cloud云原生应用服务平台、云原生备份容灾SaaS服务等产品和服务,加快云原生数据库、云原生存储等方面布局,以打造完善的云原生产品和服务支持体系,构建云原生场景方案,并提供培训、指导、咨询等服务,为金融、交通、能源、医疗、教育、制造、互联网等企业定制符合自身需求的云原生专属方案,更好地实现云原生转型。

2023 年,Gartner 发布的《Tool:Vendor Identification for Container Management in China》报告(《工具:中国容器管理供应商识别》)将公司作为代表供应商入选,KubeSphere 容器平台同时入选推荐产品。公司也联合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等共同发起云原生工作委员会。

(6)虚拟化领域

虚拟化市场不仅保持着稳健的增长速度,竞争格局也在发生变化,国内厂商崛起并积极挑战国际品牌的地位。Gartner 2023年《全球服务器虚拟化市场指南》(Market Guide for Server Virtualization)表示,服务器虚拟化市场正在面临十多年来最重大的颠覆性影响。博通收购VMware事件将对市场带来影响,Gartner客户也在寻求可替换目前和/或未来工作负载的服务器虚拟化解决方案。未来企业工作负载的基础设施评估将包括各种扩展的选项,这些选项将包括越来越多不同形式的服务器虚拟化(容器、基于硬件的、云基础设施和/或微型虚拟机)。

《全球服务器虚拟化市场指南》也甄选出20家全球领先的服务器虚拟化代表厂商,供企业用户进行产品选型参考,青云也成功入选,说明公司虚拟化平台能力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日益提高,同时展现出“与云平台更加紧密的集成和解耦合能力增强”等符合市场趋势的特征。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数字经济引发云计算繁荣 政策指引转向深度上云用云

数字经济发展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一方面,在数字经济的大潮下,各行各业加快了数字化转型进程,云计算作为数字经济的“底座”,赋能产业发展的作用也愈发显著,市场对云计算的需求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在新基建、东数西算等利好政策的引导下,云计算发展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会,我国云计算市场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此外,“双碳”目标也促使更多企业选择成本更低、更绿色的云计算代替传统IT基础设备,为云计算市场持续增长创造了条件。

政府大力推进各行各业深度上云用云,不断完善云计算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一方面,云计算标准不断向云原生、云网融合、云边协同、高性能计算、AI智算服务、软件工程、数字化、开源等技术方向拓展,促进云计算产业持续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政务、金融、工业、交通、医疗等行业应用标准数量显著增加,在规范各行业云计算平台和应用建设的同时,推动云计算向行业深度应用落地。

(2)多种部署模式及多样化云计算形态成为趋势

随着数字化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传统企业客户逐步成为上云主力。云服务在除政务、金融等典型传统行业外的其他传统行业中加速渗透。随着企业上云程度持续加深,用户在服务形态、平台性能、数据安全、建设成本等方面的需求层出不穷。在原有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的基础上,市场又催生出分布式云、专有云、托管云等新型部署模式。随着企业上云比例和用云经验的增加,多云、混合云、跨云部署正成为国内外企业的用云策略。

企业上云用云进入到了新的发展周期,呈现出从资源上云到架构用云、从粗犷使用到精细治理、从功能优先到安全稳定兼顾的发展特点。在新周期下,云计算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一方面,云原生技术和能力不断成熟,最近几年,容器技术、微服务、DevOps等云原生技术逐渐成熟和广泛应用,加速了企业IT要素变革;另一方面,随着企业数字化程度不断加深,企业用户对算力种类及数量、有效感知、高效利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云服务将逐渐向算力服务模式演进。

(3)聚焦金融信创行业,加速金融基础架构迭代升级

随着人民银行在《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中提出一系列金融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金融行业的技术可控,国产安全被正式提上舞台。同时,金融业对于云平台监管收紧,使金融云国产化成为业内主流形势。基于公司在云计算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以及多年为金融企业“上云赋智”的服务经验,结合金融数字化发展背景,响应国家建设普惠性、现代化金融体系的发展需求,青云科技的“信创金融行业云”将聚焦助力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为金融业客户打造符合监管的国产化行业云。

青云科技的“金融信创云”平台专针对国产化基础硬件设施进行底层代码级的性能优化、可靠性优化和安全性增强。适配了各大国产化芯片体系,实现从底层硬件到操作系统,从基础云平台再到上层应用组件的全栈国产化。在满足国家信息安全要求的同时,平台还实现了一云多芯架构,支持在同一云平台中使用多种国产芯片,满足各种不同的国产化芯片和操作系统的要求。目前,青云信创金融行业云已实现异构技术在多种主流CPU架构资源池中无缝协同,并且具备支撑多种业务场景下的一云多芯、多栈协同能力,可以有效赋能金融客户不同业务阶段对国产化的安全保障诉求。

(4)加快教育医疗行业布局,解决行业客户痛点

近年来,数字化转型进程加速,科技与商业碰撞出新火花。在医疗、教育领域,除国家政策持续倾斜外,各机构、单位及企业用户也主动求变,希望通过深入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落地数字化转型。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医疗加速融合,以医疗云为代表的医疗新业态,成为激发医疗信息系统改革的动力。同时,分级诊疗、多点执业等政策的推进以及医疗机构的成本控制需求,促使医疗机构选择由传统数据中心向云化方向转型。

基于此,青云科技通过综合医疗机构对医疗云应用场景、医疗云服务方式、医疗云安全等需求,以及新型互联网医疗业务对传统信息系统提出的挑战,以“一横N竖”的总体思路,推出了“医疗云存储解决方案、医疗混合云方案、医疗超融合解决方案、移动医疗解决方案、院内一站式服务管理解决方案”五大解决方案,为医疗机构数字化转型打造了新型“云底座”。

借助“公私统一”架构,青云医疗混合云解决方案帮助医疗机构打通了医院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的统一收集、管理和分析,促进跨部门协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同时降低自建大型数据中心的建设成本,减少运维成本。而针对互联网医疗业务与互联网数据传输交互需求,该方案既保证了医院云病历、医学影像等资料在云中共享,助力远程诊疗,也帮助患者在线完成预约挂号等,简化看病流程,实现患者、医生、医院多赢。例如,青云科技助力西昌市人民医院建设的医疗云平台,实现了院内专业医疗软件、核心管理系统等众多业务系统统一上云、统一管理、统一运维,成功入选《IDC PeerScape:中国医疗专属云建设案例与实践洞察》。

在延续公司2022年在医疗行业的快速拓展之后,2023年公司持续深入寻求行业发展,新获得超过10多家新的医疗行业客户,持续推进医院的数字化进程。

在教育行业,随着教育信息化2.0进程加快,建设智慧校园已成共识。作为一家技术领先的企业级云服务商与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青云科技充分发挥自身在信息技术领域的优势,将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高校的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学科发展、科学研究等各项工作深度融合,研发了高校混合云建设方案。该方案通过构建面向高校全场景的混合云云数据中心,实现高校公有云、私有云、虚拟化等异构平台的统一管理与运营,资源池按需调配,并基于云计算的服务交付模式,提升高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和管理创新。青云科技充分发挥自身在信息技术领域的优势,将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高校的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学科发展、科学研究等各项工作深度融合,研发了高校混合云建设方案。该方案通过构建面向高校全场景的混合云云数据中心,实现高校公有云、私有云、虚拟化等异构平台的统一管理与运营,资源池按需调配,并基于云计算的服务交付模式,提升高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和管理创新。同时,青云科技还为高校的科研任务带来了极大的帮助。一方面,其可提供弹性灵活、快捷高效、安全可靠的超算服务,能够轻松满足科研高性能计算需求。另一方面,其集成了丰富的开源组件,AI云计算框架可一键交付,非常适合科研场景,加速教师和学生在复杂算力场景下的科研和学习工作。青云科技助力清华大学软件学院打造的多区域统一科研云平台,为教师推进大量科研任务提供了高效、稳定的平台支持,极大减少了教师在复杂环境部署和环境管理工作上花费的时间;帮助中国农业大学打造异构混合云平台,通过创新性的云服务管理,使IT资源服务化,将申请、审批、自动部署、自助运维、计量计费、用量分析等一系列数据中心管理的业务流程打通,使农大实现校园全面智慧化成为可能。2023年,公司继续开拓教育行业客户,包括中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院校相续成为公司的客户。

(5)多行业拓展信创,完善云计算可信生态

数据和系统安全是政务、央国企、交通、电信等单位云平台建设的重中之重。随着信创异构兼容性改造的不断演进,信创产品的功能、性能不断提升,包括央国企在内的多个行业逐渐引入信创产品到自身云平台中,并且以信创生态为契机,不断加强各行业的可信生态。

公司在秉承金融信创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研不同行业客户对信创、密评的需求,完成产品基于银河麒麟操作系统全场景多路线的适配覆盖,实现不同场景一云多芯的统一管理。扩展对更多信创平台的支持,在新硬件上实现了对申威芯片的服务器适配。同时根据政府单位的要求,在国产替换上实现了云平台使用的开源数据库替换成国产数据库的方案验证和政府单位认证,为政府提供全栈信创云平台产品。

(6)打破资源孤岛的分布式云服务

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现有的云计算基础设备面临着不断上升的海量数据,这导致存储成本、计算成本以及企业灵活扩展的能力逐渐走向瓶颈。分布式云计算将算力服务按照地域进行有机地划分,多个地域的算力既可以相互独立又可以相互融合,可以按照一定的业务需求来进行相互访问的同时又可以按照业务策略进行各自独立的运营。每一个地域节点都可以互相提供服务,不再依托于某一个中心化的平台。这带来的是更低的成本,同时拥有更多可灵活扩展的资源。而数据的价值,也因为不受制于单一平台,产生了更强的流动性,带来了更高的数据资产价值,更为容易地打破资源孤岛。国家在规划统一调度服务平台正是这一需求的努力目标。

基于算力共享的潜在需求和业务目标,公司构建的分布式云是云计算从单一数据中心部署向不同物理位置多数据中心部署、从中心化架构向分布式架构扩展的新模式。同时可以为分布式云引入云边协同,提供了一种更加全局化的弹性算力资源,为边缘侧提供有针对性的算力,通过将一致架构的云基础设施和服务,从中心领域延伸到业务所需的各类位置,包括城域范围内的热点区域、企业的数据中心机房、以及企业的各类业务现场,让云的能力无处不在,让企业可以从全局的视角重新思考业务的分布策略,加快企业全面云化的进程。

(7)日渐成熟的多集群云原生管理平台

随着全球云原生生态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业务从传统架构改造到了云原生架构,容器管理平台和云原生应用管理、Devops已经成为领先客户的标准应用架构。同样,2023年成为了公司云原生平台KubeSphere 在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上的又一里程碑年。在这一年中,KubeSphere社区版和企业版均实现了重要的版本迭代,分别推出了3.4.0和3.4.1社区版,以及 3.4.0和 3.5.0企业版,这些更新在可观测、边缘、跨云多集群管理、安全等多个领域持续加强,并针对当今市场上多样化GPU设备的进行了支持,如英伟达、昇腾和摩尔等,展现了KubeSphere 在云原生技术领域的持续领先。

2023年第四季度,KubeSphere推出了具有创新理念的KubeSphere LuBan,这不仅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产品,并且代表着公司在云原生领域生态合作的理念和技术实现,即通过一个开放的技术框架来更容易地集成第三方合作生态的组件和产品,并且通过将其服务于KubeSphere海量的客户来形成新的商业价值,它带来了线上市场平台,为企业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了一个集中的解决方案交易和服务平台,为此公司随之上线了KubeSphere Marketplace。LuBan的理念和产品一经推出便广受欢迎,截至年底,已有超过15家合作伙伴与KubeSphere签约,计划推出相关的扩展组件。

通过开源社区和LuBan,KubeSphere成功构建了一个强大的生态系统,不仅在线下通过社区版和企业版支持企业客户的数字化转型,也在线上通过kubesphere.cloud平台触达全球用户。线上线下的联动,围绕LuBan扩展组件构建的生态,形成了一个强大的三驾马车组合拳,进一步巩固了KubeSphere在全球云原生领域的领导地位,为企业提供全面、创新的云原生解决方案。

公司还充分研究了云平台和云原生融合技术,开创性地发布了全新QKE Plus平台,将云平台的技术和容器管理平台、AI套件、容器安全组件进行集成,支持在云内、云外,物理裸金属服务器上提供统一的容器管理和云原生平台。无论客户的应用是基于虚拟化还是基于云原生的,QKE Plus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场景多应用场景统一的资源和应用运行管理服务。

(8)面向更完善AI计算场景的智算平台

AI是2023年业界最大的热点,无论是大模型训练还是模型推理,企业对于基于GPU的智算需求大量涌现。而智算中心通常配备高性能算力设备,包括AI专用芯片及服务器、IB/RoCE无损网络设备、高速并行存储设备等,这些硬件设施的投资巨大,技术复杂,迫切需要一个可以提供高训练效率(MFU)和高训练可靠性的建设方案和管理平台。在基于数年建设多元算力平台和研发QingCloud EHPC产品的基础上,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统一资源管理技术,打造AI智算平台,实现对 GPU、CPU、HPC 等多元算力资源的一体化调度,灵活进行资源切分及分发,显著降低了硬件采购和维护成本;采用智能运维体系,实现自动化部署、故障预测与自我修复,从根本上简化了智算数据中心运维的复杂性;智算平台提供了完备的运营能力,涵盖资源权限划分、用户权限管控、费用明细追踪、发票账单管理等全流程环节,让用户可以直接将其用于智算服务的对外运营,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同时也借助领先能耗优化技术,达成严格的环保标准,践行绿色可持续的IT发展理念。

AI智算平台基于公司成熟的云原生平台,通过插件方式进行功能和场景的扩展,灵活适应各种业务场景和运行环境。

(9)满足多样化场景和算力需求的分布式存储产品

青云存储(QingStor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线完成了整体的迭代和升级,形成了以QingStor U10000和QingStor NeonSAN两大产品为核心的存储产品线,为青云的各种算力和多样化的场景构建了坚实的数据平台。

在非结构化数据存储领域, 青云存储基于多年的存储技术积累,在原有的对象存储和文件存储产品基础上,新推出了基于自研存储底层HydroFS的QingStor U10000 海量非结构化数据存储。HydroFS是一款公司完全自研的面向海量数据的分布式存储系统;为对象和文件语义的提供了完备的兼容,具有高可靠、高性能、运维和管理简便的特性。HydroFS采用主流的元数据和数据分离的分布式系统架构设计,支持跨平台跨系统安装部署。兼容Posix语义和S3对象语义,提供副本和EC,支持QoS、数据压缩、数据快速恢复、WORM等存储特性。基于HydroFS的U10000继承了原青云对象存储/文件存储的所有能力,覆盖非结构化数据存储的全场景需求。性能方面,U10000 对象存储单存储桶可以支持100+亿对象文件,且性能不会随之下降,可以轻松应对AI、IOT、5G等海量数据场景的数据存储和处理需求。

作为青云存储的另一款核心产品,QingStor NeonSAN则在稳定性上做了深度优化的同时,在混合硬盘(SSD+HDD)场景也做了重点优化,扩大了产品的场景覆盖。

此外,信创领域,U10000和NeonSAN也是重点发力,完成了对业界主流信创平台的生产化适配,包括海光、鲲鹏、麒麟、统信等信创生态和平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3,569.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07.24万元,亏损较去年减少7,416.34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XXX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1号文《关于同意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712.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8,727.8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100Z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73.24万元。2023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506.7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21.14万元(不含累计利息收入)。2023年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的余额为5,000.00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21.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58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中,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2021年3月9日,本公司与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0010000003178);2021年4月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10201610203);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新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319020364082);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04490467);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41994500039885694);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10201610800)。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506.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云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青云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让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本次发行程序中公司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对2024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签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诚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2024年度目标和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以2024年销售预算为起点,统筹安排成本预算、费用预算、投资预算而编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做出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利润主要用于弥补累计亏损,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生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条款编号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章程备案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汇亚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相关董事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汇亚大厦25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信函、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汇亚大厦25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83051688

邮箱:ir@yunify.com

联系人:张腾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801.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 除组合1之外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备用金、应收押金和保证金等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801.45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01.45万元。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判断,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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