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05:1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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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永跃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刘洪波、高建萍、李志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欧阳永跃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根据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产能规模、客户结构等,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市场竞争环境日趋激烈,各方面不可控因素较多,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出现较大差异的可能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此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此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报告提出了审核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此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2,904,951.59元。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422,072,771.50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42,207,277.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47,105,053.17元,资本公积3,041,180,496.1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260,75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208,600,480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此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并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此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2023年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编号:2024-03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据此,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4,5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其议事规则。原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分别继续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和主任,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ESG管理制度》,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全额支付,具体情况请参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章节。

2024年度,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工作岗位职务及相关薪酬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行使职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给予固定津贴8.40万元/年(含税),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每季度发放一次。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鉴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3月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个人工作变动,尧桂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通过,董事会聘任李龙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截至本公告日,李龙侠先生未曾持有公司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副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GUO XIAO YU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60,750,600股减至260,716,1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750,600元减至260,716,100元。

基于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6、会计师出具的报告;

7、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议案7、议案8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应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议案6、议案7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5月10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邮编:052461;电子邮箱地址: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17:00前;

5、登记地点: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李龙侠、GUO XIAOYU

电话:0311-86509019

电子邮箱: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地址: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

邮编:05246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1。

2、投票简称:尚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4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尚太科技(股票代码:00130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跃杰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根据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产能规模、客户结构等,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法规要求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2023年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全额支付,具体情况请参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章节。

2024年度,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工作岗位职务及相关薪酬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行使职责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给予固定津贴8.40万元/年(含税),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每季度发放一次。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3月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据此,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4,5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和配售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94.3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3.8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29.2556万元,扣除承销费用10,000.00万元(不含税金额)(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103,000,000.00元,其中保荐费用3,0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银行账号为:311901353510702)人民币210,029.2556万元。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以及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上述费用均不含增值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665.40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6,363.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79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包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支付发生的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4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完成销户,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2,281.58万元,为支付发行费及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19,366,058.7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2,534,098.61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8052号《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2022年度已使用置换出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631,413,557.34元,2023年度已使用置换出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87,952,501.39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919,366,058.73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427.24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641.68万元。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截至2023年9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641.90万元(含银行手续费)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3年10月10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原因如下:

1、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自有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支出;

4、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等,因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截止2023年12月1日,公司已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共计14,539.47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专户的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5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共计14,539.47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专户的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5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尚太科技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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