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03:4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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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1号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前台。邮政编码:528399,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韶峰、何嘉豪

电话号码:0757-22323285

传真号码:0757-22291320

电子邮箱:decro@bopp.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1号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399

(五)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78”,投票简称为“德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展彪主持。董事会秘书王韶峰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审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6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6,008,44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76,038,532.83元后,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979,969,915.17元。

该募集资金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华兴验字[2023]210010506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04,246,31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1,762,137.16元,除承销及保荐费用76,038,532.83元外,其他发行费用先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支付,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3年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账号为801101001402671410的专用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账号为801101001402686204的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账号为44496001040020447的专用账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账号为757900307910818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1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SD-I-02-05-02-06-01地块”。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新实施地点与原实施地点属于包装公司不同厂区,两地位于同一个镇,相距不足五公里,与“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的实施地相同。根据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其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的需求,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2,468,036.9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7,969,777.98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7,257,120.92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上述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12350063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52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0.0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以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上担保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包装”)、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香港”)、广东顺德德冠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艺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其他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2,85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前述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包含新增担保额度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二)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三)广东顺德德冠艺云科技有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及其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申请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因此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相关业务办理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办理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全部事宜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2,85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4.22%。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356,906.07元,母公司报表2023年实现净利润37,402,290.1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4,299,569.42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805,836,997.36元。按照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4,299,569.42元。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为回馈股东支持,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基于2023年度经营成果,综合考虑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33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60,000,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是公司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的具体体现。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审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广东德冠灯饰一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灯饰一厂”)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灯饰一厂提供伙食。前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嘉辉、罗维满及其配偶何燕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取得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详见下表《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2、接受担保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广东德冠灯饰一厂有限公司情况

(二)、关联自然人

罗维满、谢嘉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燕兰为实际控制人罗维满的配偶。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向广东德冠灯饰一厂有限公司员工提供伙食

由于广东德冠灯饰一厂有限公司无食堂,其与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较近,公司的食堂向广东德冠灯饰一厂有限公司的员工开放,后者向公司支付费用,具备合理性与公允性,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替公司承担成本的情形。

(二)接受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出口贸易和进口原材料的平台,在资金周转方面具有一定的融资需求,需要取得银行融资授信。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主要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融资能力。

遵循自愿的原则,罗维满、何燕兰和谢嘉辉等关联人为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担保为无偿担保,担保期间公司无需向上述关联方支付费用,亦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体现了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罗维满、张锦棉、谢嘉辉、王韶峰、凌敏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是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该等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独立性。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也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其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上市公司标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8,000元/月(含税),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3,000元/月(含税),按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由月度薪酬(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两部分组成。

高级管理人员月度薪酬方案如下:

效益年薪,即效益收入,取决于年度经营结果,随公司经营效益的增减而增减。

四、其他

(一)以上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按月足额发放,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经公司审慎研究,现拟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冠贸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德冠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2HXGD9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南江居民委员会广珠路南顺峰山工业一路1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罗轶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批发、销售:工业用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后加工产品、塑胶原料、塑胶母料、高性能膜材料、塑料制品、树脂制品、水性涂料、化工产品(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公司和德冠贸易的实际运作情况,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德冠贸易。本次注销完成后,德冠贸易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相关业务办理的及时性,现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业务。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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