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间,ST恒久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三位独董共同提交的《关于推进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好2023年度报告工作等相关事项的督促函》。
至此,2024年已有10家A股公司收到独董督促函。在督促函中,独董重点关注公司及其实控人被立案调查、此前资金占用等问题,以及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事项。
督促6家风险警示公司
独董督促的6家风险警示公司,分别为ST恒久、ST鹏博士、ST华铁、ST深天、*ST中期、*ST美盛。
独董在督促函中,重点关注公司此前存在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
比如,*ST美盛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ST美盛独董在督促函中称,高度关注公司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多次提醒并敦促公司管理层,依法依规追讨全部占用资金,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董重点关注资金占用问题,主要是该问题产生的影响不断扩大。
ST华铁独董在督促函中提到,若公司未能及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或未能提供还款来源有确定性保障的还款方案,可能导致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ST华铁独董称,公司若出现上述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将与2023年年报同步披露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立案调查成关注重点
总结上述督促函,多家A股公司独董首先提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事项。
比如,4月17日,ST恒久收到其控股股东、实控人余荣清的通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余荣清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而在2023年11月9日,ST恒久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ST恒久独董在督促函中称,其通过面谈、发函及通讯等方式,多次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开展调查核实,督促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标准做好内控工作,并且始终关注公司相关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针对已有立案调查结果事项,独董要求公司积极对内控加强管理和整改,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此前,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ST华铁及其实控人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是公司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ST华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约达13.38亿元。
独董督促整改
针对上述10家A股公司存在的问题,独董均在督促函中提出多项整改要求。
比如,ST恒久独董在督促函中提出多项意见。首先,独董督促公司及管理层,密切关注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提醒应全力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工作,尽快落实整改并消除不利影响;其次,敦促公司尽快推进相关违法违规事项的整改,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要求,尽快完成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确保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
记者注意到,针对2023年年报披露,上述10家A股公司独董均提出了各种意见。
其中,ST恒久独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独董提供所需要审阅的全部材料,确保独董有足够时间完成审阅和核查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会议顺利召开和2023年年报按期披露。
ST鹏博士独董特别提示,管理层应依法依规披露真实、准确及完整的年报。如果该要求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进而不能解除独董疑虑,独董不排除要求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复核相关财务事项或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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