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03: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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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551-63893033

联系传真:0551-63893033

电子邮箱:IR@snowkye.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387”,投票简称为“雪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5月17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9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全体监事推举章兵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公司公司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36,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若在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适应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公司合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提供了有效保证,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是可行的。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2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243,814.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0,590,573.92元,资本公积金为340,417,501.62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36,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7,866,0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89%。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合计转增41,02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7,788,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公司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若在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3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98,000万元/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4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30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所在全国设有19家分支机构,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179 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2022年A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366家,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 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所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自律处分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宛云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喜悦智行(301198)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润禾材料(300727)、金富科技(003018)、瑞可达(688800)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牛晓咪,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润禾材料(300727)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安龙,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容知日新(688768)、巴比食品(60533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宛云龙、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签字注册会计师牛晓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安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宛云龙、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签字注册会计师牛晓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安龙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及市场定价等情况,公司2023年度向容诚所支付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3.02万元(不含税)。本期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一致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5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新解释1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和证监会发布的新解释1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处理规定,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10,444.37元、递延所得税负债679,379.25元,相关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68,934.88元,其中盈余公积为-6,893.49元、未分配利润为-62,041.39元;对少数股东权益无影响。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10,444.37元、递延所得税负债679,379.25元,相关调整对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68,934.88元,其中盈余公积为-6,893.49元、未分配利润为-62,041.39元。同时,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公司按照新解释1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1,684,746.50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1,684,746.50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6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业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合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仍可能存在客户违约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经审慎考虑,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业务。

(三)交易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上述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合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与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2、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3、信用风险

因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破产、系统错误、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金融机构出现违约,导致交易、交割、结算等无法正常进行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

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选择资质良好的金融机构合作

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3、加强交易账户风险度监控,提前计划资金需求

加强交易账户的资金监管,实时监控账户风险度变化情况,在外汇套期保值规模内严格控制交易额度。预判未来交易的资金规模,根据需求提前做好资金安排,防范资金风险。

4、提升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提升公司的风险防御能力、增强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性为目的,并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制定了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做了具体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业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合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汇收入规模较大,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套期保值相关业务开展的风险,注意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7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池、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等,授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或公司董事长提供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等。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提款期、利率、担保方式等具体授信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上述安排,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银行等金融机构资信状况等因素具体选择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实力,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8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顾维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顾维、时乾中、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

2、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SANDEN RETAIL SYSTEMS CORPORATION(三电零售冷机系统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滁州恒天塑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34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381.66万元。

(二)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已于2022年3月降至5%以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目前已不属于公司关联方,2024年度公司与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往来不作为关联交易管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和国

注册资本:8,54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北(民营科技经济园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其将在4月底之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为保证公平披露,公司暂不在此披露其财务指标。

2、滁州恒天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资本:2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滁州市开发区天乐路66号

经营范围:塑料加工、金属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141.07万元,净资产689.98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01.12万元,净利润79.10万元。(未经审计)

3、SANDEN RETAIL SYSTEMS CORPORATION(三电零售冷机系统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森 益哉

资本金:1亿日元

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7月29日

地址:日本郡马县伊势崎市寿町20番地

目的:1.投资业务;2.金钱贷款;3.店铺玻璃陈列柜的制造销售以及租赁;4.自动售货机的制造销售以及租赁;5.业务用日常用具的制造销售以及租赁;6.医疗器械/用具的制造、制造销售、销售以及租赁;7.电子通信器械以及其零部件的制造销售以及租赁;8.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以及管道工程的承包、设计以及监理;9.货物利用运输业以及仓储业;10.古物经营;11.前述各项附带或相关的任何业务。

三电零售冷机系统株式会社系日本知名的食品和饮料销售设备专业制造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的常规业务事项,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与销售商品、服务,为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交易。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以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商业背景,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的同意意见: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9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因工作安排调整,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园生先生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徐园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徐园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300,000股股份。

徐园生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徐园生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新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杰女士的任职能力及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刘杰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51-63893033

传真:0551-63893033

电子邮箱:IR@snowkye.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刘杰简历

刘杰女士,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专业毕业,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10月入职公司,曾先后担任公司成本会计、费用会计、总账会计、资金经理等岗位,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杰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1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合计转增41,02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6,760,000股增加至177,788,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因此,公司拟修订《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相关条款。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董事提名方式与程序、独立董事的选举、利润分配政策等部分条款以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内容的修订已于2024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三:《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四:《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一:《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三:《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四:《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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