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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4-016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以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发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之后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738,582.2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0,012,803.40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发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3,166,48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658,324.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30%。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目前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后续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713,166,4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8,134,100股后的705,032,380股为基数计算,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5,251,619.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8.85%。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4-015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腾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实际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三名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努力、独立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成员平时主要是通过列席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查阅有关资料,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了解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此监事会坚决贯彻股东大会决议,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指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指标》进行了审议,认为《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指标》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各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在拟定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本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负债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7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在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评价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各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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