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09日 01:31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19 公司简称:亚星化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无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CPE行业情况:

供应方面:2023年CPE行业产能同比大幅增加,整体CPE行业处于供大于求,竞争日趋激烈;需求方面:出口市场疲软,国内房地产行业萎靡,需求严重不足,CPE行业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竞争加剧,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2024年CPE行业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

烧碱行业情况:

公司氯碱装置产能 12 万吨/年,在行业内属于较小规模。氯碱行业是基础化工行业,目前,氯碱产业整体来说仍产能过剩,但近年来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氯碱新进门槛提高,获取新的产能指标较难,落后产能逐步淘汰退出,总产能的增量较有控制。国家安全环保治理检查经常影响规模较大氯碱企业的正常开工,且氯碱企业也根据利润情况主动调节开工率。

双氧水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投产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一套,装置规模属于中小规模。双氧水经过近两年的产能扩张,下游需求增长有限,行业整体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竞争更多的体现在价格和服务方面。鉴于安全是影响双氧水企业开工率的关键因素,任何双氧水企业的安全事故都会给行业带来剧烈波动。

国家的碳达峰、碳中和、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等政策的实施,对公司节能减排、绿色生产以及成本控制方面带来的一定的压力,给日常运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给公司带来了新的机遇,公司借搬迁的有利时机减包袱、调结构、更新装备、优化工艺不断促进产业升级。另外,随着公司新的循环经济项目的陆续建成,烧碱、液氯和双氧水将部分内部消纳,确保公司产能平衡和满负荷运行。

在报告期内,公司CPE产品销售重点放在高附加值产品领域,在产能恢复低位的情况下,销售主要面向高端客户,增加直销占比,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同比有所提高。未来随着行业内产能不断扩增,市场竞争形势将进一步加剧,利润空间有可能进一步压缩。

在报告期内,公司烧碱产品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基本能实现产销平衡,价格波动不大,公司借助搬迁机会更新装备并优化先进工艺,产品毛利趋于稳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5亿元,同比减少0.22亿元,各产品产销量同比增加,继续呈现搬迁以来的恢复性增长趋势; 但由于公司主营的 CPE产品受到行业竞争加剧、下游需求不旺等不利因素影响,销售价格处于低位运行,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023年公司按期完成停产停业损失清算工作,确认资产处置收益11,572万元。2023年实现归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6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实现净利润-11,169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19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4-00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定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二、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三、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四、批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五、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2,184,817.5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29,340,379.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57,155,562.43元,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六、通过《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3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共计50万元),审计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提供工作餐和厂区内交通,其他食宿和交通自理。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七、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相关审计费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八、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九、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十、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十一、通过《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十二、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3)。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19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4-01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3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2,184,817.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9,340,379.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57,155,562.4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从而不满足分红条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4-01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相关审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97人

上年度末(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5,172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64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106万元

上年度(2023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上年度(2023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329.95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447.49万元

永拓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分别为荆秀梅、谢家龙、张惠子,相关情况如下: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永拓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费用为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费用为15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永拓2024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永拓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其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永拓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相关审计费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19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4-00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定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会主席张连勤女士主持此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认为:

(1)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审慎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及全体员工权益的行为,也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行为;

3、2023年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产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2,184,817.5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29,340,379.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57,155,562.43元,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相关审计费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19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4-01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8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或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或国内贸易融资等信用业务。经公司与银行协商,公司的部分授信额度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资产向银行提供综合授信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各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2、提供综合授信抵押担保情况

关于向农业银行、日照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浙商银行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将以公司或子公司资产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支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城东支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1.90亿元、1.50亿元、1.30亿元、0.60亿元、0.50亿元和0.10亿元的人民币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抵押资产的范围、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以公司或子公司资产为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亚星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7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9日,议案8披露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议案9披露时间为2024年2月8日,议案10、议案11、议案12披露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上述议案的披露媒体均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具体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新厂区4.5万吨/年高端新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2)《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苏鑫

3、联系电话:(0536)8591866

4、传 真:(0536)8663853

5、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6、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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