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认为,股权激励的重要时间节点包括股权激励预案日、股东大会公告日和首次实施公告日等。在重要节点后的5个交易日内,股权激励能够对个股行情起到一定提振作用。其中,在股权激励预案日后的短期时间内,超额收益率达到最高。
【深圳商报讯】(记者 陈燕青)今年以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频发。根据同花顺统计,截至4月8日,年内已有141家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预案。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公司激励比例较高,珠海中富等13家公司激励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超过5%。此外,深信服、海大集团、纳思达、中微公司、金龙鱼、欧菲光等6家公司激励人数超过千人。
同花顺数据显示,珠海中富、爱司凯、光智科技、天铁股份、中达安激励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位居前五名,均超过6%。
近日,上交所向全体沪市公司发出倡议,鼓励公司从六方面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上交所鼓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引入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等与投资者利益关系更为紧密的考核指标。
部分公司股权激励涉及人数众多,如中微公司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798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99.72%,几乎实现“雨露均沾”。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80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74%。
大多公司股权激励价存在较大的折价。如中微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76.10元,相当于其市价的50%。也有少数和市价接近,如华铁应急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22元/股,高出二级市场股价约2%。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部分公司因股权激励价大幅倒挂等因素而终止了激励计划。如晶澳科技日前宣布拟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对此,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对记者表示,股权激励要顺利实施取决于未来经营业绩能否达标,因此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应合理,不宜过低也不宜过高。从目前来看,股权激励的业绩条件设置得越高、授予价格越高,对相关公司的股价刺激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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