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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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9日 01:3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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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884,711.31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说明

(一)存货跌价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066,840.57万元, 其中:公司锂电池回收利用业务的存货跌价准备期末金额较期初增长较大,主要系由于锂电池回收业务产品的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均取决于单位产品或原材料中所含镍、钴、锂等金属的重量与相应的市场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价格与金属市价紧密挂钩。且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生产入库需要一定的生产周期,由于原材料金属价格市场波动较大,造成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现有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0,453.26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577,682.54元。

(四)商誉减值损失

2023年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商誉减值损失669,734.94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46,884,711.31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2021年1月1日后至首次执行日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且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7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解释17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性公告第1号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0.00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0.0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0.00元。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通知及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证监会公布的公告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预计2024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含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 投资金额: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证券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4、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证券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四)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合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定向增发、协议转让、网下打新、战略配售、基金产品、债券市场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具体风险等级视产品而定。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证券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4)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监督和检查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实施程序和投资结果;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4)公司证券投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市场投资行为的各项规定,认真分析,准确运用,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始终专注于主业经营,公司进行少量证券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风险较高,能否实现收益存在极大不确定性。随着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展开及产能的进一步释放,未来公司资金使用将集中用于主业运营及生产项目建设投入,逐步减少证券投资金额。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其中:

1、向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2、向控股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食品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3、向控股子公司广东迪生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4、向全资子公司广州迪生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 财务资助利息按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银行实际上下浮基点每月支付,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其中:向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向绿色食品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向新材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向广州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财务资助利息按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银行实际上下浮基点每月支付,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风险可控。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按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银行实际上下浮基点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借款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威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24MA54A8AJ5G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3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3号办公楼2楼203

法定代表人姓名:秦婉淇

注册资本:31,212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锂电池材料加工及销售;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汽车零配件生产及销售;金属新材料的提炼;塑料、废旧有色金属(锂、镍、钴、锰、铜、铝)的收集利用及销售;氧化锌物料的回收;加工有色金属;废旧汽车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国内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股权结构:

注:(1)上述股东已全部出资完成。

(2)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

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广州仁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超过30%,基于谨慎性考虑,广州仁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

②韶关中弘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韶关达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台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安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梓梅、佛山市安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广东威玛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较低且不具备对广东威玛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考虑各方股东的实际情况,经协商,本次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广东威玛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亦未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4、上一会计年度对广东威玛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对广东威玛财务资助总额为2000万元,已全部还清,广东威玛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绿色食品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MA5204NX5U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台山市斗山镇公园路5号后座地下之一

法定代表人姓名:谭红建

注册资本:62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谷物种植;蔬菜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树木种植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外卖递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股权结构:

注:(1)上述股东已全部出资完成。

(2)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

①公司副总经理秦婉淇在江门市力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门市力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

②广东安建龙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绿色食品公司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较低且不具备对绿色食品公司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考虑各方股东的实际情况,经协商,本次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绿色食品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亦未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4、上一会计年度对绿色食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绿色食品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对绿色食品公司财务资助总额为0万元,绿色食品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新材料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迪生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MABTLD8Q7C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119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国盛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股权结构:

注:(1)上述股东已全部出资完成。

(2)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

广东安建龙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广东银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新材料公司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较低且不具备对新材料公司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考虑各方股东的实际情况,经协商,本次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新材料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亦未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4、上一会计年度对新材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新材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对新材料公司财务资助总额为0万元,新材料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广州投资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迪生力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52AC7M

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银锋一街1号1601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姓名:罗洁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广州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上一会计年度对广州投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州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对广州投资公司财务资助总额为0万元,广州投资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风险及风控措施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系为了补充子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笔借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将严格把关,加强财务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保障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为原则,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风控和财务内控管理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四、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含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在内,在授权期限内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7,5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2号之四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门力鸿投资有限公司、Lexin International Inc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东,请法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公司所在地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2号之四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5588095

传 真:0750-5588083

(五)登记时间:2023年04月25日、04月26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 14:30-16:30。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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