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年03月27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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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4年3月27日起,财通证券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3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财通证券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财通证券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财通证券所有,请投资者咨询财通证券。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财通证券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财通证券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财通证券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4年3月27日起,山西证券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3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山西证券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山西证券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山西证券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山西证券。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山西证券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山西证券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山西证券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3、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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