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7日 02:01 上海证券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

注1:第332-663行列示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四、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上述被担保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的控股及参股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550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注为人民币1,066亿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97%,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3%。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注:对外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金额人民币550亿和对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50亿,不包括有效期即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到期的对外担保额度。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

融资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内外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泰森”)及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以下简称“SFHI 2023”)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具体发行以相应监管机构备案、核准、注册结果以及市场情况为准。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美元债券、境内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其他债务融资产品(以下简称“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其中境外发行规模预计为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2、发行主体

顺丰泰森、SFHI 2023为本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主体。

3、担保方式

顺丰泰森通过无担保信用发行,SFHI 2023由公司为其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4、发行币种:人民币、美元或其他流动性强的外币。

5、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6、发行方式

在相关监管机构备案、核准、注册登记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多次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8、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各债务融资产品可以为根据适用的监管要求设置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设置含权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和赎回)及转售条款。具体发行的品种和期限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对象

本次债务融资产品拟面向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10、上市或流通转让安排

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后将在符合监管法规要求的场所办理上市或在规定的市场流通转让。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务融资产品交易流通事宜。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二、关于本次拟发行及已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相关授权事宜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强化债务管理,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及前期已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资金需要及市场情况,在境内外发行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境内与境外的发行规模,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品种、规模、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在监管批复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及/或赎回条款、发行配售安排、确定并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发行等。

2、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与委任的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对发行方案及所有相关发行文件、合同及协议进行谈判、制定、签署及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及顺丰泰森、SFHI 2023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产品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交易流动等所有必要手续。

3、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相关谈判,办理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及前期已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赎回,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及赎回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及前期已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存续(包括赎回)相关的具体事宜。

5、上述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必要的监管批复,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三、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上述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注册、备案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产品的核准/注册/备案及相关发行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97%,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3%。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于2024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以下简称“SFHI 2023”)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SFHI 2023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授权文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SFHI 2023

2、成立时间:2022年3月31日

3、注册地点:英属维尔京群岛

4、注册资本:10,000美元

5、主营业务:控股公司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SFHI 2023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单位:港币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FHI 202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对外担保主要内容

1、对外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SFHI 2023本次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

2、担保额度及范围: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行为准。

3、担保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具体担保期限将以实际发行为准。

4、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5、授权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授权文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必要的监管批复,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海外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提升海外资金实力,拓宽融资渠道以及优化融资结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授权文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海外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注为人民币1,066亿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97%,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3%。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注:对外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金额人民币550亿和对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50亿,不包括有效期即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到期的对外担保额度。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6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1]2721号文《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9,772,647股人民币普通股,扣除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0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91,00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2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032号验资报告。同时,本公司发生了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68.0万元,实际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0,732.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人民币16,489.7万元追加投资原募投项目,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增加至人民币2,007,221.8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6,528.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7,221.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990,732.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人民币16,489.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0.0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5,389.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29,196.4万元,其中16,489.7万元已投入原募投项目,实际节余人民币12,706.7万元。

鉴于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使用,上述节余资金人民币12,706.7万元,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将上述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存放专项账户的节余资金人民币12,706.7万元全部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0.0万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额使用完毕,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应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于2023年12月31日,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2023年12月31日,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根据工商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

注②隶属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兴业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③隶属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浦发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④隶属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根据平安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

注⑤隶属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光大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⑥隶属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广发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债务融资 人民币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03-25 中瑞股份 301587 21.73
  • 03-22 广合科技 001389 17.43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