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08 公司简称:中海油服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网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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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282,628,20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013,254,8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0,336,654,153元,减去2023年度派发的2022年度股利人民币763,454,720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586,454,270元。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771,59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元(含税)。本次共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2,034,32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人民币21,584,419,950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2022年度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
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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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油田服务行业的发展情况
2023年,在全球地缘政治冲突频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调整、国际油气行业波动以及能源行业加速转型的多重因素影响下,国际石油公司对于油气勘探开发投入加大,国际油田服务市场持续向好,国际油田服务竞争依旧激烈。在气候减排推动下,全球油服公司均开始着手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技术服务,寻求转型调整,一是剥离非核心业务,聚焦主业;二是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加快,运用数字技术转型升级,提高效率;三是低碳转型背景下的业务多元化,主要涉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风电、太阳能、氢、地热能和CCUS等新兴市场;四是新能源业务商业模式的转变。国内方面,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及增储上产“七年行动计划”的继续推动下,油田服务市场持续稳步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全球最具规模的综合型油田服务供应商之一,拥有完整的服务链条和强大的海上石油服务装备群,是全球油田服务行业屈指可数的有能力提供一体化服务的供应商之一,既可以为客户提供单一业务的作业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和总承包作业服务。期内,公司依据石油行业形势研判公司未来发展目标,适时调整战略,全面聚焦“技术驱动”“成本领先”“一体化”“国际化”和“区域发展”五大发展战略,致力于优化大型装备结构,提升大型装备盈利能力,致力于核心技术攻关和突破,不断完善和提升油田服务能力,公司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处市场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的服务贯穿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的各个阶段,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物探采集和工程勘察服务、钻井服务、油田技术服务以及船舶服务,同时充分发挥一体化能力优势,为客户提供油田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服务。公司既可以为用户提供单一业务的作业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总承包服务,并可提供油田服务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的业务区域包括中国海上及陆地、亚太、中东、欧洲、美洲和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以全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能源服务公司为目标,多项油田服务装备及技术位于行业前列,同时拥有研发、生产、服务的完整产业链。公司紧跟行业发展形势,积极推动业务发展,持续保障业务高质量运营。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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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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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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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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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情况见上述控股股东情况相关内容。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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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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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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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4,108.6百万元,同比增幅23.7%。净利润为人民币3,282.6百万元,同比增幅31.3%。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63元,同比增加人民币0.1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83,245.8百万元,较年初增幅7.9%。总负债为人民币40,989.7百万元,较年初增幅10.2%。股东权益为人民币42,256.1百万元,较年初增幅5.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2024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现经营范围: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成品油船及渤海湾内港口间原油船运输;天津水域高速客船运输;普通货运(限天津分公司经营)。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质矿产的勘察、勘探、开发及开采提供服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软基处理、水下遥控机械作业、管道检测与维修、定位导航、测绘服务、数据处理与解释、油气井钻凿、完井、伽玛测井、油气井测试、固井、泥浆录井、钻井泥浆配制、井壁射孔、岩芯取样、定向井工程、井下作业、油气井修理、油井增产施工、井底防砂、起下油套管、过滤及井下事故处理服务;上述服务相关的设备、工具、仪器、管材的检验、维修、租赁和销售业务;泥浆、固井水泥添加剂、油田化学添加剂、专用工具、机电产品、仪器仪表、油气井射孔器材的研制;承包境外工程项目;机电、通讯、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为油田的勘探、开发、生产提供船舶服务、起锚作业、设备、设施、维修、装卸和其他劳务服务;船舶、机械、电子设备的配件的销售;环保工程服务;环保设备研发、制造、租赁、销售;环保工艺设计;环保作业场站建设和环保作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成品油船及渤海湾内港口间原油船运输;天津水域高速客船运输;普通货运(限天津分公司经营)。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质矿产的勘察、勘探、开发及开采提供服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软基处理、水下遥控机械作业、管道检测与维修、定位导航、测绘服务、数据处理与解释、油气井钻凿、完井、伽玛测井、油气井测试、固井、泥浆录井、钻井泥浆配制、井壁射孔、岩芯取样、定向井工程、井下作业、油气井修理、油井增产施工、井底防砂、起下油套管、过滤及井下事故处理服务;上述服务相关的设备、工具、仪器、管材的检验、维修、租赁和销售业务;泥浆、固井水泥添加剂、油田化学添加剂、专用工具、机电产品、仪器仪表、油气井射孔器材的研制;承包境外工程项目;机电、通讯、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为油田的勘探、开发、生产提供船舶服务、起锚作业、设备、设施、维修、装卸和其他劳务服务;船舶、机械、电子设备的配件的销售;环保工程服务;环保设备研发、制造、租赁、销售;环保工艺设计;环保作业场站建设和环保作业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2023年3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开始施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同时废止,2023年7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进行了相应修订;2023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开始施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刊发的有关《建议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其他《上市规则》修订的咨询总结》,相应上市规则修订已于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其中包括任何“公司通讯”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及规则的情况下,上市发行人必须(i)采用电子形式,向其证券的有关持有人发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有关公司通讯,或(ii)在其公司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登载有关公司通讯。
结合前述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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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及页码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董事会相信,本次修订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且将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营运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相信,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4-009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授信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4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3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8亿元;2)履约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9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29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2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部分被担保的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包括:
1、授信担保:公司同意其所属公司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同意为所属公司获取独立银行授信时提供合理必要的担保,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4亿元,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所属公司经营需要进行调配。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所属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2、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其所属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采办业务并签署合同时,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所属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9亿元,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所属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公司将按照实际提供担保时的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确定其适用的担保类型及额度,如期间公司新增所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全资子公司、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导致其由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等情形),将视上述新增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或70%以下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24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如获股东大会审批)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444.9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3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部分被担保的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本次担保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如获批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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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提供担保。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获取独立银行授信时提供合理必要的担保。
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4亿元。
2、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采办业务并签署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9亿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一致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担保有利于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董事会决策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397.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94.2%,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附件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7日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按照实际提供担保时的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确定其适用的担保类型及额度,如期间公司新增所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全资子公司、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导致其由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等情形),将视上述新增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或70%以下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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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实际提供担保时的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确定其适用的担保类型及额度,如期间公司新增所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全资子公司、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导致其由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等情形),将视上述新增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或70%以下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4-007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中海油服”)2024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深圳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卢涛先生和熊敏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并书面委托赵顺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赵顺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赵锋先生、程新生先生、马修恩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首席财务官种晓洁女士、董事会秘书孙维洲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海油服“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方案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划发展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企业管治报告》及《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见2024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发布的《中海油服2023年年度报告》《中海油服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2024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费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282,628,20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013,254,8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0,336,654,153元,减去2023年度派发的2022年度股利人民币763,454,720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586,454,270元。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771,59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元(含税)。本次共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2,034,32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人民币21,584,419,950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范白涛先生、刘秋东先生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 COSL Middle East FZE 美元贷款续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COSL Middle East FZE作为借款人,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办理4亿美元贷款协议续签、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办理0.98亿美元贷款协议续签、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办理2亿美元贷款协议续签,贷款期限1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贷款及担保,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上述贷款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全权办理上述贷款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贷款展期及其担保等)。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中海油服2023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赵丽娟女士的任期将于5月31日到期,董事会提名赵丽娟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续任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职务,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相关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此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中海油服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经理层绩效考核指标设定的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参会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赵顺强先生、卢涛先生、熊敏先生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建造两型4艘双燃料(LNG/柴油)油田工作船项目可研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 H股增发权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10%的A股和10%的H股回购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如下:(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A股10%的A股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A股的,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A股股东或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10%的H股股份。
上述授权事项董事会同意转授权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行使。同意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为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实施回购A股和H股股份相关授权事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集2023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赵丽娟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赵丽娟女士简历
赵丽娟女士,中国香港,1960年出生,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荣誉勋章,太平绅士。赵女士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获得经济学一级荣誉学士学位,并于香港中文大学取得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赵女士为香港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及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并为现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专家、广东省妇联执委。在专业领域,赵女士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会长,及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协会(中国香港)分会前会长。赵女士热心社会事务,曾担任多项公职,其中包括香港教育大学校董会司库、妇女事务委员会、平等机会委员会及能源咨询委员会成员等。赵女士获香港政府颁授荣誉勋章、太平绅士及新界太平绅士;并获得多项奖状,包括: “2021年席大湾区杰出女企业家”、 香港女工商及专业人员联会颁授的“杰出专业女性” 大奖,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杰出校友”殊荣,香港商报“杰出商界女领袖”奖等。赵女士现任卓悦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53)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2019年至2023年担任汇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68)独立非执行董事,2006年至2019年于冯氏集团旗下分别担任高级副总裁、华东区首席代表及顾问,2000年至2005年任职天地数码(控股)有限公司(现称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500)的营运总裁。赵女士也分别担任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华立大学集团有限公司(现称中国职业教育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56)及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54)及南洋商业银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6月起任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安永华明”)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 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安永华明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安永香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与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为安秀艳女士。安秀艳女士自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安秀艳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采矿业、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本期A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安秀艳女士和贺鑫女士。贺鑫女士自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贺鑫女士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本期H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明益先生。张明益先生为香港执业会计师,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安永华北地区主管合伙人,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央企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静女士。陈静女士自1994年加入安永华明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在IPO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大型国有企业决算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较2023年无变化,将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工作员工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2023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00,000元(包含内控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作为公司境内和境外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聘请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保障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续聘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为公司2024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2024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782,014,957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71,59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2,034,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2024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权益,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偿付能力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审议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公告、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未发现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的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载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权益,同意该方案,
上述议案(一)、(二)、(三)涉及的有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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