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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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28日(含2024年3月28日)起暂停本基金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起,如单日某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2、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限制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A类、B类、C类、D类、E类、F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和A类基金份额、F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的个人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及直销机构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恢复办理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B、C、D、E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投资运作情况,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鉴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日香港联合交易所休市且港股通服务暂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4年3月29日起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4年4月2日起恢复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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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2024年3月29日及2024年4月1日,银华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国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银华恒生港股通中国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将正常进行。
2.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公告,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自2020年1月13日起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4年4月2日起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3月5日及2024年3月11日发布公告,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A:007204;C:007205;D:019630)自2024年3月5日起调整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并自2024年3月11日起暂停直销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4年4月2日起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继续暂停代销机构1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直销销售机构1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4.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部分代销机构
为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发布的《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562343,场内简称:500成长,扩位简称:中证500成长ETF)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4月19日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4年3月27日起,通过国投证券、中信建投、中泰证券、招商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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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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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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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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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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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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