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7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藏诺迪康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7109112123

成立日期:2002-08-27

注册资本:4,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勐

住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巴热街3号

经营范围:藏中药材、藏中药饮片、藏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及诊断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销售:保健品、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其95%的股份,山南旅游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持有其5%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公司名称: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725372258G

成立日期: 2000-12-15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远东

住所:成都锦江工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茶剂、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丸剂、口服液、冻干粉针剂、重组产品(注射用重组人脑利钠肽)。(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公司名称: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1620880360L

成立日期: 2000-05-12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璐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向阳镇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植物提取物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公司名称:西藏诺迪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BRL6LW8L

成立日期: 2022-07-06

注册资本:2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裕程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广州路3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公司名称:西藏诺迪康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BUYT4X4H

成立日期:2022-07-25

注册资本:2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远东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乃岗路以南藏医药国际交流交易中心南区3号楼3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需得到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预计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未来在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良好,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增强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运营情况良好。上述授信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且在本公司提供担保时,上述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以相应资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可控,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5,000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3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48,000万元,亦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3%;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3年度,公司确认依姆多产品相关无形资产组合减值损失金额为18,960.5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总额18,960.56万元,考虑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净利润17,379.25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一、 相关资产情况

2016 年,公司以 1.9 亿美元向阿斯利康收购了依姆多相关资产,该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 20 年。依姆多资产交接包括市场交接、上市许可(MA)/药品批文转换、商标过户及生产转换。依姆多产品的销售收益自2016年5月起已归我公司所有,市场交接已完成,其余事项交接进展如下:

1、上市许可(MA)/药品批文转换:本次交接共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需要进行 MA 转换的国家5个),已完成转换工作的国家和地区共29个。

2、商标过户:本次交接共涉及93个商标,已完成过户的商标共91个。

3、生产转换:依姆多生产转换共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需要进行生产转换的国家5个),海外市场已有21个国家和地区获批,获批的国家和地区由我公司委托的海外生产商 Lab. ALCALA FARMA, S.L 供货,其余国家和地区正在办理中。中国市场已完成依姆多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并已委托有资质的生产厂生产依姆多产品;同时公司正在推进新增原料药供应商和药品生产厂的相关工作,目前已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申请资料并得到受理。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本年末减值测试结果显示依姆多相关无形资产组合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经过测算, 2023年末该项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3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290.19万元,2023年度需计提减值准备2,690.7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8,960.56万元。

本次资产减值测试的详细情况如下:

1、中国市场:

依姆多中国市场生产转换完成后,公司将委托新的生产厂生产依姆多产品。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意见,国内非阿斯利康生产厂供应的依姆多不能保留参比制剂身份。为了保证产品后期进入医院的资格,目前将按照一致性评价进行申请。因此转产到新生产厂后,预计医院端将在2024年度第四季度进行招标主体切换,产品的价格和医院列名面临很多不确定性。由于依姆多在前期集采未中标,预计各地医院对非中标品种的限制将进一步加强,压缩未中标品种的使用,将导致以后年度医院端预计销量将有较大幅度下降。

本年度预计2024年-2035年销量较上年度预测下降56%,其中医院近年来销售情况及未来三年的预测如下:

随着国家政策执行逐渐明确,在2023年下半年各省逐渐落实全新的价格规则,到2024年将会比较各省的价格,非参比制剂身份的产品要与通用列名(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已过评产品去比较价格,当价格高时国家可能会要求降价,预计未来价格将与同类过评且集采中标药品价格趋同。基于审慎性原则,转产后医院渠道价格参照可比公司的中标产品挂网价,并按照依姆多60mg规格进行折算。从整体来看,售价较上年度预测下降43%。

综上分析,预计中国市场销量和售价均大幅下降,导致2024年-2035年收入较上年预测下降69,636.11万元,降幅约为72%,是影响本无形资产减值的主要因素。

2、海外市场: 2023年以来东南亚核心市场菲律宾、越南市场(销售收入占海外市场销售收入的比例为21%)遭受竞品影响,导致销量大幅下滑,预计2024年-2035年销售收入较上年预测分别下降16,078.30万元和3,557.28万元,降幅分别为 74%和16%。

综合上述不利因素影响,公司预测依姆多未来销售量及销售收入将有大幅下降。

鉴于上述对依姆多产品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减值测试为目的,对依姆多相关无形资产组合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将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确定该无形资产组合减值准备金额。本次以无形资产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指将经济寿命年限中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金额)。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20 日出具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目的所涉及的依姆多产品相关无形资产组合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 010397号),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3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290.19万元,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690.7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8,960.56万元。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 2024 年度无形资产摊销额增加约1,113.98 万元,利润总额减少约 1,113.98万元(未经审计)。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更加公允、适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依姆多无形资产组历史实际运营情况和2023年末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决定对依姆多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由直线法变更为年限总和法。

(二)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第四章第二十一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的规定,公司根据无形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依姆多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了复核和重新确定。

依姆多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时由于缺少公司对依姆多无形资产的实际运营数据(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因此采用直线法(年限平均法)摊销。从依姆多无形资产2016年自阿斯利康收购至2023年实际运营情况及2023年末减值预测数据分析,该无形资产创造的价值总体呈现出下降趋势。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依姆多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拟变更为年数总和法。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相关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和年摊销率:

本次拟变更相关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和年摊销率如下:

(三)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24 年度无形资产摊销额增加约1,113.98 万元,利润总额减少约 1,113.98 万元。

假设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公司近三年的影响:

注1:由于公司2021年度对该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7,100.00万美元,按照新的摊销方式增加2021年度的摊销金额5,087.97万元的同时会减少2021年度的减值金额5,087.97万元,因此该事项对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和总资产没有影响。

注2:按照新的摊销方式摊销会增加2022年度的摊销金额351.27万美元,因此该事项会减少2022年度的利润总额2,362.71万元、减少2022年末的总资产2,362.71万元。

注3:由于2023年度对该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690.70万美元,按照新的摊销方式增加2023年度的摊销金额1,781.07万元的同时会减少2023年度的减值金额4,256.40万元(含按照新的摊销方式2022年度多摊销金额的影响),因此该事项会增加2023年度的利润总额2,475.33万元、对总资产没有影响。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存在违反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上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中《第三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对照表中的内容外,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个别文字表述、标点符号及条款序号等调整和修改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部分制度修订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

至2024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1项、第12项、第13项、第14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康哲维盛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其资金来源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刚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信函和传真时间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17:30

4、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 系 人:刘岚

联系电话:(028)86653915

传 真:(028)86660740

电子邮箱:zqb@xzyy.cn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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