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27日 02:0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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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061 公司简称:中信金属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4,9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5,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72%。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经济运行面临新的困难挑战。从国际看,世界主要经济体复苏势头仍然较弱,通胀仍处高位,货币政策仍然偏紧,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面临重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明显加剧。从国内看,经济回升向好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但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大宗商品金属市场方面,全球需求转弱、供给增强,短期内大宗商品市场增速放缓,面临回调压力。矿业投资环境方面,部分金属矿产品价格仍处于或接近历史高位,未来一段时间内世界级优质资产收购机会不多,关键矿产境外投资竞争激烈。

铁矿石价格方面,2023年一季度经济复苏和地方政府推动“开门红”等经济政策,钢铁生产积极,铁矿石季节性发运偏弱,导致偏强运行,价格处于高位;二季度经济复苏走弱,铁矿石价格明显下行;三季度铁矿石价格受行业预期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四季度行业预期逐渐企稳铁矿石价格强势运行。

钢材价格方面,一季度旺季预期推动钢价上行,价格冲高后回落;二季度在供应高位及需求转弱的驱动下,钢价进入下行通道,钢材价格在低位震荡运行;下半年钢价进入低速下行通道,全年钢材价格持续在低位运行。

2023年铜价呈高位震荡的格局。一季度,铜价冲高回落后企稳;二季度,铜价再度下行;但6月初有所上涨。三季度铜价先涨后跌,四季度铜价呈震荡趋势。2023年铜现货加工费呈波段波动态势:一季度受部分矿山运输中断、以及天气和政策原因,加工费总体呈下跌趋势;二季度随着供应端不确定性因素的解除和缓解,加工费迅速提振;三季度随着进入各家工厂检修季需求低迷,加工费达到年度峰值;四季度随着新投产冶炼厂的备料和投产,补货效应下加工费开启下跌通道。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聚焦金属矿产资源领域的大宗商品贸易和相关上游资源投资,中信金属主营的贸易品种主要包括铁矿石、钢材、锰矿、铬矿等黑色金属产品,以及铜、铝、铌、镍等有色金属产品;投资项目主要有艾芬豪矿业、秘鲁邦巴斯铜矿、巴西矿冶公司、西部超导、中博世金等。

中信金属以实际行动落实“贸易强国”等国家战略,积极把握“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贸易+资源(投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在金属矿产资源领域,加大境内外业务布局,助力保障国家金属矿产领域产业链及供应链的安全稳定供应。

(二)理念与战略

经过多年的经营实践,公司形成了以下经营理念和业务战略。

1.经营理念

中信金属坚守中信集团“践行国家战略、助力民族复兴”的发展使命,确立了以“贸易+资源(投资)”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愿景是致力成为有影响力的世界一流大宗商品贸易商和矿业投资公司。

通过多年贸易实践积累,深刻理解行业特点和规律,以贸易发展巩固资源供应;通过投资上游矿山获得分销权,夯实贸易资源保有量,以资源投资保障贸易发展。

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大宗商品行业态势的不断变化,对公司运营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上游资源获取能力成为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决定了贸易商的市场地位、发展空间和盈利水平。公司加大与国际矿山的贸易合作和投资,强化资源获取能力,注重上下游资源整合,在全产业链为客户提供营销、物流、渠道等增值服务,实现大宗商品贸易的多元化品类经营,形成了以黑色金属铁矿石、有色金属铜铌等为核心的多层次贸易发展格局。

2.贸易发展战略

公司深耕贸易领域多年,坚持遵循贸易发展的本质和规律,积极践行“贸易强国”战略,形成了有特色的理念,即:树立扎实的态度和决心,专注潜心研究市场;用发展思维,不断健全和完善贸易体系;用系统思维,科学选择符合公司战略的优质品种,重视渠道建设和信息掌控;用底线思维防风险;用创新思维,聚焦金属矿产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打造业务模式,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品种选择方面,核心原则是契合国家战略要求,并具备以下特点:①市场容量大,成长性高,能带来稳定的业绩贡献;②流动性强,易变现;③市场规范程度高,合规、信用风险可控,交易成本低;④有较好的衍生品保值工具,避免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所带来的大幅损益波动。目前,公司贸易品种多元、结构均衡,具有较强的对冲周期能力和增长潜力。

渠道建设方面,秉持“贸易+X”理念,上游供应端,重视资源获取,通过参股矿山、包销、与矿山签署长期承购协议等方式,确保上游资源的稳定供应;下游营销端以客户为中心,重视网络布局,为客户提供“贸易+”等多种增值服务,保持良好的客户粘性。以铁矿石业务为例,在“虚拟矿山+供应链整合”业务战略指引下,与上游矿山保持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提升服务能力与下游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实现了市场主要客户、品种、港口的全域覆盖。

信息掌控方面,依托对北京、香港、上海、宁波、新加坡等贸易平台的扁平化管理,在全球范围内搭建研究分析体系,对市场行情、价格走势、上下游情况进行系统深入研判,重视细分品种研究,及时掌握关键信息,把控购销节奏,为业务经营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业务模式方面,以为客户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为出发点,以全面风险管控为前提,通过深耕渠道和整合信息,确定各业务品种的盈利模式,并根据业态变化不断优化业务模式。

在“贸易+X”理念引领下,公司贸易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目前,公司铁矿石业务年经营量稳定超过5000万吨,铜业务年营收规模突破500亿元,在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领域均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为行业资源供应和保障作出积极贡献。

3.投资发展战略

公司积极践行国家“走出去”战略,聚焦国家稀缺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遴选优质资产,秉承投资与贸易相互促进的发展理念,形成了独特的投资发展战略,包括:品种选择标准、项目选择标准以及行业研究体系等。

投资品种选择原则标准为:①供需基本面优良,全球范围稀缺、进口依存度高、供给约束较强;②经济规模较大,当市场波动时仍有稳定需求,上下游产业链相对成熟;③考虑行业周期性和未来发展潜力;④与贸易业务形成协同促进效应。目前,公司投资品种以铜、铌为代表,兼顾其他品种的发展。

项目选择标准为:①资源禀赋高、资源量大,品位优良;②产能或潜在产能大,可降低均摊管理成本,并在市场形势好的情境下可快速产生现金流,市场影响力强;③生产成本低,可有效抵御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全面立体的行业研究体系,包括:品种研究、国别研究、公司研究、资本市场研究等。通过上述体系,公司对投资项目优中选优、精益求精;坚持底线思维,采取以我为主的审慎决策模式,有效提高了投资成功率。中信金属在中国推广铌应用的历史超过了30年,目前是全球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巴西矿冶公司在中国的独家分销商,2011年联合宝钢鞍钢等企业共同投资了该企业,进一步稳固了铌产品的市场供应。2014年-2019年,中信金属又先后投资了秘鲁邦巴斯铜矿和加拿大上市公司艾芬豪矿业,获取多个世界级铜矿的权益矿包销权,稳固了资源渠道供应,在有色金属贸易行业形成了较强竞争优势。同时,公司还投资了西部超导、中博世金等其他优质资产,在超导材料、铂金等先进材料领域积极布局。上述资源投资经济效益良好,影响力大,有力提升了公司在矿业领域的行业地位,对保障国家战略稀缺资源供应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9.99亿元,同比增长4.89%,其中黑色金属实现收入511.72亿元,有色金属实现收入736.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7亿元,同比减少7.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6亿元,同比增加34.88%。具体请参见第二节“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13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献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毛景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孙广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陈运森》。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汇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独立董事毛景文、孙广亮、陈运森已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57,425,998.25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99,716,650.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7,653,457.45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预算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5,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现金红利/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72%。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涉及的相关董事吴献文、刘宴龙、郭爱民、王猛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刘宴龙、郭爱民、王猛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规模上限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献文、刘宴龙、马满福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董事吴献文、刘宴龙、马满福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董事吴献文、刘宴龙、马满福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16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编制《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1,153,847股,发行价格为6.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759.23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41.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417.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98865_A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9,249,777.63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0.00元,本年度使用1,629,249,777.6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人民币741,000,000元(已于2023年9月到赎回)。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增加金额为存款利息收入25,408,849.22元,及理财收益5,547,146.30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0,916,889.41元,使用自筹资金补回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税费人民币4,301,886.79元。

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为3,221,592,313.26元(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暂未扣除需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律所等的其余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96,683,528.53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公司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公司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筹集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于2023年4月3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时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9,417.74万元低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99,993.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IPO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所得款项:

(1)用于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不超过56,327.23万元;

(2)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不超过17,167.63万元;

(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45,922.8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91.69万元人民币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事宜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0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15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57,425,998.25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99,716,650.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7,653,457.45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预算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5,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现金红利/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72%。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14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屹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57,425,998.25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99,716,650.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7,653,457.45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预算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5,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现金红利/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72%。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因相关监事李士媛、卫弘回避后无法达到过半数有效表决人数,监事会同意直接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规模上限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17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加强盈余资金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计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规模上限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后续通过上述关联方进行,则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

● 现金管理方式: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以3-6个月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类收益凭证、保本类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款余额为272,883.19万元;在中信银行贷款余额为62,936.07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0;公司在中信证券开展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支付的保荐费(不含税)为5,735.8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以3-6个月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及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盈余资金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后续通过上述关联方进行,则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款余额为272,883.19万元;在中信银行贷款余额为62,936.07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0;公司在中信证券开展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支付的保荐费(不含税)为5,735.8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以3-6个月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类收益凭证、保本类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协议。

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现金管理对象

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最终现金管理交易对象为上述公司,则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本次与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未超过前述已经审议的关联交易额度。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尚未预计2024年度向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按照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65,000.00万元测算,公司与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法定代表人:方合英;注册资本:4,893,479.6573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9,052,484百万元;净资产: 734,675 百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5,896百万元;净利润:67,016百万元,资产负债率:91.88%;履约能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发生的现金管理额度不会超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中的预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成立时间:1995年10月25日;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人民币;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对其有重大影响,且关联自然人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9月末/2023年9月财务数据,总资产:141,282,121.51万元;净资产:267,659,69.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5,806,73.66万元;净利润:16,413,94.74万元。资产负债率:81.05%;履约能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同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收益不低于同一类业务其他客户的收益,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取标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金融机构(含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确定具体每项理财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依据市场原则签署相关协议。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类理财产品,主要期限以3-6个月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可控。

(二)风控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占公司2023年期末银行存款余额的15.03%,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性及流动性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公司为增加资金收益与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主要是基于其资产质量,服务水平等综合因素考虑,所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将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会议形成以下意见:经认真审核,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盈余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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