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3日 03:0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2日下午2: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0,084,2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688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6,417,9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99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3,666,3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8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63,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63,4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84,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2,49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336,870,526.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7,475,996.3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84,2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17,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63,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84,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84,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18,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65,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63,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波、鲍冉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其中董事周原先生、沈陶先生、王冬先生,独立董事张月红女士、李思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暨总部部分设备搬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3月23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暨总部部分设备搬迁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3月23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3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彩印

复合软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

暨总部部分设备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为保证公司战略规划实现和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黄山永新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永新新材”)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该项目设计彩印生产线10条,其中:新购置6条,由公司总部搬迁4条),该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项目经批准后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永新新材负责具体实施。

2、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名 称:黄山永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振兴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孙毅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多功能薄膜、真空镀膜、涂覆膜、塑料制品;印刷包装装潢、包装设计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内容:利用预留土地,建设洁净标准化厂房和智能仓库,进口世界先进的彩印生产线6条,从总部搬迁彩印生产线4条,购置复合、分切、制袋等生产设备,以及堆垛机、运送机器人、翻转机器人、自动打包机等自动化设备,配备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WCS(设备调度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软件及其他配套公用设施等,项目建成10条高速智能化彩印软包装生产线,达产后可形成年产4万吨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生产能力。

4、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5、投资估算: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44,500万元,其中:基建工程10,720万元,设备及其他投资33,780万元。

6、资金落实: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7、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完工达产后,预计可年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年利税总额约18,410万元,其中年利润14,395万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38%,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11年(含建设期),盈亏平衡点为58.54%。

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扣除搬迁设备产能影响合并计算,项目预计新增营业收入6.29亿元,利税总额约15,453万元,其中年利润9,970万元。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可扩大公司在软包装行业数字化、信息化、标准化的领先优势;可进一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解决生产效率、品质稳定、用工成本、安全生产以及可持续性等问题;可推动高端化、绿色化的产业升级,引领行业发展,提高品牌影响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市场。

四、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可能会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变化、投资建设进度、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运营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强化监督指导力度,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努力控制、降低上述不确定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概述: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2024年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套期保值主要涉及业务品种为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丙烯(PP)/聚乙烯(PE)期货及期权合约,开展期货衍生品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外汇套期保值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期限均为自获批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石油炼化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境外业务,若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外汇造成的财务费用波动亦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商品套期保值

1、主要涉及业务品种: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丙烯(PP)/聚乙烯(PE)期货及期权合约。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目标,预计2024年公司开展期货衍生品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获批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2、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24 年出口业务、进口采购、国际融资、外币收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获批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会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商品套期保值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2、外汇套期保值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期货、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锁定公司原材料、其他相关产品成本及费用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类型、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风险处理及审查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4、公司设立专门的套期保值业务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5、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对开展套期保值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以及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业务开展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2024 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3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或将相关文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电子邮箱:zqtz@novel.com.cn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潘吉沣先生、陈慧洁女士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4”,投票简称为“永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注2:法人股东受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参与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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