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年03月23日 03:0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23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审计,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327,197,196.81元和人民币3,073,902,818.48元。董事会建议本公司202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88,734,726.30元后,以2023年底总股本2,180,770,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度现金普通股息每股人民币0.55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1,199,423,679.30元,约占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后的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6.03%。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公司《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要求。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结合各主要收费公路实际经营情况,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变更益常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自2023年11月1日起对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及西线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结合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的实际情况,于2023年第四季度冲回对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已计提的公路养护责任拨备余额。

● 以上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公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与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涵义。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本集团”)相关会计制度,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采用车流量法摊销,单位摊销额是根据专业机构的车流量预测结果结合收费公路车流量实际情况确定。收费公路通车2-3年以上且其交通流量数据相对稳定后,在其实际交通流量与预测数据差异超过10%并且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公司应委任独立的专业交通机构对该收费公路未来经营期的交通流量进行重新预测,并根据调整后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调整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单位摊销额。

1、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规定,结合益常高速车流量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益常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进行变更。

2、本集团持有71.83%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通过两家合营公司分别持有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和西线高速权益,根据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规定,结合两条收费公路车流量的实际情况,对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和西线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进行变更。

3、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结合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的实际情况,冲回对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以前年度累计计提的公路养护责任拨备。

(二)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及审查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批准:

1、自2024年1月1日起变更益常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

2、自2023年11月1日起变更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及西线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

3、批准冲回对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已计提的公路养护责任拨备。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审核委员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益常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鉴于2023年度益常高速实际车流量低于原预测值较大,预计未来年度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根据集团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集团委聘独立专业交通机构对益常高速车流量进行了重新预测,根据预测结果,自2024年1月1日将益常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由10.88元/标准车上调至14.04元/标准车。

2、会计估计变更对集团的财务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对益常高速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以前年度/期间的财务报表没有影响,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对本集团2023年度及以前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集团近三年的影响

经测算,假设本集团从2021年1月1日开始采用本流量预测并变更单位摊销额,则对近三年的利润总额和净资产影响如下表:

(二)变更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和西线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湾区发展分别通过两家合营公司持有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45%和西线高速50%的权益。2023年度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和西线高速实际车流量与原预测值差异均超过10%,预计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根据集团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湾区发展委聘独立专业交通机构对该两公路项目未来经营期车流量进行了重新预测,根据预测结果,于2023年11月1日起将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由44.62元/标准车下调至35.60元/标准车,将西线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由26.57元/标准车上调至30.71元/标准车。

2、会计估计变更对集团的财务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对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和西线高速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以前年度/期间的财务报表没有影响。以2023年11-12月实际车流量计算,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本集团2023年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约人民币2,200万元,增加本集团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600万元。

3、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集团近三年及一期的影响

经测算,假设本集团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采用本流量预测并变更单位摊销额,则对近三年及一期的利润总额和净资产影响如下表:

(三)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公路养护责任拨备冲回的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湾区发展以往年度按中长期养护计划对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未来预计发生的重铺路面支出进行预提,截至2023年11月底,累计对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计提的公路养护责任拨备按权益比例折算约为人民币1.82亿元(税后)。鉴于京港澳高速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工程已于2023年获得政府核准、于2023年第四季度完成企业内部决策,并于2023年底开工建设,京港澳高速东莞长安至深圳皇岗段改扩建工程预计于近年开工,湾区发展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该项目路况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专业分析报告,确定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现有路面技术状况基本维持着优良状态,现有路段在剩余特许经营期限内因重铺路面而发生大额支出的可能性很低。因此,湾区发展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额冲回此前计提的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公路养护责任拨备余额。

2、会计估计变更对集团的财务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公路养护责任拨备冲回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以前年度/期间的财务报表没有影响。本项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集团2023年度投资收益约人民币1.82亿元,增加集团归母净利润约人民币1.22亿元,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益常高速、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及西线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调整和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公路养护责任拨备冲回符合该等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会计估计的变更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上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益常高速、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及西线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调整和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公路养护责任拨备冲回的会计估计变更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存在违反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审查通过公司以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审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审核委员会审议并获得通过,审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益常高速、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及西线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调整和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公路养护责任拨备冲回符合该等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会计估计的变更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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