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2024年度,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及子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发生产品、商品销售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晓琦及关联监事刘娟娟在上述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均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2024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016602
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注册资本:3,819,636.342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4月9日
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经营电信业务;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京东方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关联方京东方为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其对外披露的数据为准。
注2.以上数字取自关联方对外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持股公司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良好,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的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商业惯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故同意以上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在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新相微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境内外全资子公司,包括合肥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HK)LIMITED。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在4,000.00万元额度内为合肥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HK)LIMITED采购货款产生的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合肥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HK)Limited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为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在4,000.00万元额度内为合肥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HK)Limited采购货款产生的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前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向相关子公司采购货款产生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不超过4000.00万元,有效期为自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需求确定。
二、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以下简称“授权董事”)或授权董事指定人士在董事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上述担保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书、调整担保方式、确定担保金额、办理相关手续等。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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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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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HK)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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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各独立董事认为:由于预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承担的风险均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综上,同意本议案内容。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相微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为其他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50.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3.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刘娟娟回避表决,其他监事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新相微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3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3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9日
至2024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新相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3层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3月26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箱(发送至office@newvisionu.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3月26日16:30前,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及注明“新相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注: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及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3层
联系电话:021-51097181
邮箱:office@newvisionu.com
联系人:陈秀华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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