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
(五)公司董事长王永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为华钠芯能公司申请晋商银行流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0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华钠芯能公司申请晋商银行流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华钠芯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钠芯能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
●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华钠芯能公司向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或“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钠芯能公司是华阳股份全资孙公司。为保证经营管理的需要,拟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2亿元,用于华钠芯能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借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期LPR(即3.45%)。公司拟为本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华钠芯能公司根据放贷进度以自有机器设备逐笔向公司提供足额抵押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华钠芯能公司申请晋商银行流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钠芯能公司成立时间为2008年3月20日。注册地为山西省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A08#。法定代表人为靳生龙。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电池制造及销售。最近一年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华钠芯能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满足华钠芯能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合同当事人:
保证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
债务人:山西华钠芯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内容:
公司为华钠芯能公司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办理2亿元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类型:信用担保
5.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
7.生效:本合同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自然人适用)或盖章(单位适用)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贷款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及归还借款需求,同时可以减轻企业债务压力。目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委贷的利率为5.22%,本次贷款利率不高于3.45%,选择本次贷款可降低下属单位的融资费率,有利于稳定公司整体应对资金风险的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华钠芯能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11893.91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11893.91万元,对控股股东华阳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8.37%、18.37%、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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