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4年02月27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公司新能源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祖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2月)》《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武建楠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2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13日

至2024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4年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即将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新能源大厦A座2楼共进股份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新能源大厦A座2楼共进股份证券部

4、邮政编码:518054

5、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6、电话:0755-26859219

7、传真:0755-26021338

8、邮箱:investor@tw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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