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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2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赵恕昆、刘安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鹏程、赵恕昆、刘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文化、着力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大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股东回报长效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主动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拟订了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中钢物业签署《中钢国际广场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与中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中钢国际广场租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中钢物业签署〈中钢国际广场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鹏程、赵恕昆、刘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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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2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达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2024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公司拟订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文化、着力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大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股东回报长效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主动提升投资者回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与中钢物业签署《中钢国际广场租赁合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拟与中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中钢国际广场租赁合同,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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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向关联人采购设备等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咨询、设计等服务,向关联人销售设备等商品、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和设计服务等。关联人主要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及其下属企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及前述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等。
2024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陆鹏程、赵恕昆、刘安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中钢集团、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唐发启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2024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1. 采购、销售类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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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 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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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 采购、销售类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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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2月16日,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
注2:2023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2023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4)
2. 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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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索引:2023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规定,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及其下属企业、控股股东中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为我公司关联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该类关联人基本情况如下:
1.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法定代表人:胡望明
注册资本:5,279,110.1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
2.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栋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冶金矿产资源开发与加工;冶金原料、产品贸易与物流;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与设备制造。
3.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510号
法定代表人:赵恕昆
注册资本:283,33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冶金、建筑、装饰及环保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等。
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
法定代表人:吴彬
注册资本:154,522.252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钢铁冶炼、轧制、加工、销售等。
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铁焦路
法定代表人:刘建荣
注册资本:318,872.2696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钢材轧制等。
6.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办岛东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兵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钢、铁冶炼等。
7. 宝武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F3208室
法定代表人:施兵
注册资本:240,98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金属矿石、煤炭及制品、金属材料、非金属矿及制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8. 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新兴西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马利杰
注册资本:65,351.770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各类轧辊、机械及备件的设计制造等。
9. 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太白大道1889号
法定代表人:陈孝文
注册资本:1,651.49524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等。
10.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股份公司机关
法定代表人:刘宝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冶金产品及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制造,冶金产品技术开发等。
11. 江西新旭特殊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经济开发区滨江路1号
法定代表人:冯小明
注册资本:110,901.0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12. 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和静工业园区金泉综合制造加工区新兴产业区西区
法定代表人:狄明军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建筑用钢筋、工业氧、工业氮、纯氩的生产、销售,矿产品加工、销售等。
13. 上海宝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7号商务楼2、3层
法定代表人:褚桂林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设计等。
14.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
法定代表人:吴彬
注册资本:2,572,399.904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等。
15.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聂仲毅
注册资本:71,543.5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冶金成套设备及配件、矿山成套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 件、铸件、锻件、钢结构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
16.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3号
法定代表人:王战民
注册资本:65,459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耐火原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及培训等。
17. 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则克台镇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等。
18.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注册资本:48.40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上述关联人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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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监高兼任董事、高管的其他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为我公司关联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该类关联人基本情况如下:
1. 北京中宏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15号楼1层101-01
法定代表人:韩基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化光林现任北京中宏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中宏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
2. 安徽诺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湖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唐发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技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轧钢生产线工艺技术研发;轧钢生产线成台套设备以及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等。
公司副总经理唐发启现任安徽诺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徽诺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
3. 北京中鼎泰克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创新楼A座1-22-G02号
法定代表人:陈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冶金机械设备、冶金电器设备等。
公司原副总经理周建宏(2023年9月离任)现任北京中鼎泰克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中鼎泰克冶金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
4. 北京氢还原冶金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1号楼4层413
法定代表人:金雪飞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北京氢还原冶金技术有限公司是中成碳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原副总经理贾建平(2023年9月离任)现任中成碳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氢还原冶金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
5. 金冶(内蒙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软件园大厦E-410
法定代表人:武君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铁合金、冶金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
公司副总经理唐发启现任金冶(内蒙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冶(内蒙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
6. 武汉天昱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25号一期厂房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高端金属零部件与模具制造技术的研发、生产、制造、再制造等。
公司董事长陆鹏程现任武汉天昱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唐发启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陆生现任武汉天昱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武汉天昱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
上述关联人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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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定价政策:双方根据“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 定价依据:市场定价。
3. 交易协议签订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渠道。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上述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认为:公司在2023年初依据项目情况对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部分项目执行有所调整,实际关联交易发生总额较预计有一定减少;公司没有发生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形。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会议决议
3.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 监事会关于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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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7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7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4日。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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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议案一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唐发启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5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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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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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2024年3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即2024年3月7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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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钢物业签署
《中钢国际广场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拟与中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物业”)签署《中钢国际广场租赁合同》。
2.中钢物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 2024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钢物业签署〈中钢国际广场租赁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陆鹏程、赵恕昆、刘安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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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物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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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物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钢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中钢物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中钢物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中钢物业历年来均未发生违约情况,经营状况良好。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中钢物业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中钢国际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海淀区大街8号的中钢国际广场的部分办公场所,产权清晰。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近年来,中钢设备办公所在地区同级写字楼租赁价格普遍为10-14元/天/平米左右。本次租赁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公平、友好、自主协商确定。
五、《中钢国际广场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中钢物业(出租人)拟与中钢设备(承租人)签署《中钢国际广场租赁合同》,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中钢设备承租中钢国际广场办公场所合计总面积17.496.85平方米。办公室租金为每天每平方米8.5元,物业管理费为每天每平方米1.5元,库房物业管理费为每天每平方米1.5元。三年合计约19,048.70万元。此外,公司还需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水电等各项杂费,三年合计约800万元。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等各项杂费均由中钢物业每月发放收费通知单,由中钢设备按月支付。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中钢物业是我公司控股股东中钢集团下属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为中钢物业和我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截至披露日,我公司与中国宝武及其下属企业本年度累计已发生日常采购、销售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256.50万元,与中钢物业已发生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等各项杂费总金额为847.77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认为:该关联交易是为有效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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