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讯,汇鑫小贷(01577)发布公告,于2024年1月22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汇鑫行与卖方海博(香港)贸易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汇鑫行已同意收购,而卖方已同意出售销售股份,代价约为人民币1850万元,该项买卖协议乃根据汇鑫行与卖方经公平磋商,并参考目标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而厘定。
截至本公告日期,汇鑫行持有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75%,目标公司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销售股份占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24%。于完成建议收购事项后,汇鑫行将持有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99%,目标公司将继续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目标公司泉州市汇知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公告称,目标公司于晋江拥有一项重要资产,该资产为一栋坐落于中国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崇德路267号晋江金融广场3座的办公室物业,总建筑面积为863.34平方米。根据目标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目标公司持有流动货币资产约人民币3280万元及多元化金融投资约人民币7420万元。董事会认为,建议收购事项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对该资产的控制,并可使公司针对目标公司的业务制定更行之有效的业务策略及扩张计划。此外,经考虑汇鑫行将因增加其于目标公司股权而获得的利益,董事会认为汇鑫行向卖方收购销售股份符合公司利益,而卖方向第三方出售销售股份或会为股东动态带来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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