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0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1月9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95.3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峰电子”)完成了《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2月28日为授予日,向192名激励对象授予895.30万股,授予价格为3.91元/股。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28日。
2、首次授予数量:895.3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92人。
4、首次授予价格:3.91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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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
二、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限售期间若出现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三)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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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已收到19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895.30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5,006,23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953,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26,053,23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895.30万股,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1月9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21,676,155股增加至630,629,155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8,897,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授予完成后,其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变更为20.4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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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8日,根据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预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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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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