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2、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确认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前述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本次预计的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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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3年同类业务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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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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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玉环科义木箱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秀华之妹郭秀梅之子女配偶之父何传友全资持有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过往合作信誉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木箱等包装物,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商品为木制包装,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择机在商业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鉴于公司部分业务通过外币结算,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美元、欧元、日元、瑞士法郎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可能较大,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可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1、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瑞士法郎等。
2、交易金额及期限:在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授权事宜: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金额、价格根据公司管理授权权限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其他: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缴纳保证金。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由于本次审议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防范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而是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外汇行情的变动可能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的波动产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手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信息,将给公司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合同条款如不明确,公司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浙海德曼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汇率变动,及时评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制定《浙海德曼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月 11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月5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长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确认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长泉、高兆春、郭秀华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浙海德曼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月5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何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前述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本次预计的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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