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月10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北方铜业提问:请问贵公司21年已定增5亿元,今又定增10亿元,而07年至今未分红符合法律规定吗?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再融资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因以前年度公司亏损,导致本公司的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法定分红条件。近年来公司盈利情况良好,逐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待公司满足法定分红条件后,将及时进行分红,保障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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